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自己写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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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能够自己写。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包括的内容有:
(一)变更公司名称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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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5、 同意名称变更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6、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二)变更公司住所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住所使用证明(一般应为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根据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股东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表决比例)。
(四)变更出资方式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同意公司变更出资方式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变更的登记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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