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公司法律知识 > 正文

股东出资定义是怎样的?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蔡骋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蔡骋”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股东出资定义是怎样的? 股东出资定义是股东可以利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投入资本,从而成为公司的股东。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本文有571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股东出资定义是怎样的?

股东出资定义是股东可以利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投入资本,从而成为公司的股东。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股东或者发起人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应当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

二、股东出资规定是什么?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登报离婚条件是怎么样的?

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股东或者发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或者所认购的股份。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公司设立登记时,股东或者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涉及到股东出资方面的一些问题的话,需要严格的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来进行处理的,比如说从股东出资的内容上来看的话,股东或者是发起人是不能够通过自然人的姓名和劳务来进行出资。如果存在这样的一种投资方式的话,是不发生任何的法律效力的。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股东出资定义是怎样的?”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180852.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