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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章程的制定者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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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章程的制定者是谁?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

公司章程的修改由股东会行使,股东会就修改公司章程决议的表决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1、《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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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2、除此之外,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召开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登记事项,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1、第____条原为:“_____________”.

现修改为:“_____________”.

2、第____条原为:“_____________”.

现修改为:“_____________”.

(股东盖章或签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注:

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非国有独资)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新修改后并经股东签署的整份章程。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_____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签字笔或墨水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5、转让出资变更股东的,应由变更后持有股权的股东盖章或签名。

6、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有效期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_______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款缴足_______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_______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_______日后)提交登记机关,逾期无效。

我国无论是母公司、分公司还是子公司等,都是我国的法律法规所要规制的行为对象,因此我们在日常的生活当中应当注意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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