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公司法律知识 > 正文

破产重整期间可以劳动仲裁吗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王少杰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王少杰”负责编辑,主要解答用人单位依法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但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因经济补偿金发生争议的,属于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但一般情况下,破产,用人单位......本文有868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用人单位依法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但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因经济补偿金发生争议的,属于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但一般情况下,破产,用人单位是没有能力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破产清算债权范围包括哪些?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破产重整指的是不立即清算破产公司,对于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破产重整期间可以劳动仲裁吗”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179424.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