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的破产清算程序有什么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赵雪林”负责编辑,主要解答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的行为。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文有407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的行为。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如下:
一、成立清算组。
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刑法中的高空坠物什么罪名入刑?
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三、破产财产分配。
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四、清算终结。
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五、注销登记。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公司清算的破产清算程序有什么”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179177.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 全部评论(0)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