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的原因一般有哪些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王果”负责编辑,主要解答1、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而引起的清算。 股东会决议解散是公司进行清算的主要原因,决议解散的事由由《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主要有: (1)章程所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2)公司所营......本文有397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1、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而引起的清算。
股东会决议解散是公司进行清算的主要原因,决议解散的事由由《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主要有:
(1)章程所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2)公司所营事业已成就或不能成就;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仲裁裁决书发生效力的内容是什么?
(3)股东全体的同意或股东会解散的决议;
(4)股东不足组织公司的法定人数;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的出现。
2、政府命令公司解散而引起的清算。
政府命令公司解散通常是因为公司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或危害了公共利益,以及公司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导致对社会管理秩序的严重破坏。如:公司设立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从事违法活动;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公司逾期未完成污染治理任务的等等。
政府命令公司解散的形式主要有:勒令停办、关闭、停产、吊销营业执照等。
3、公司破产而引起的清算。
《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依法宣告破产而解散。公司破产后,公司的财产交由法院指定的清算组织进行清算。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破产清算的原因一般有哪些”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178927.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 全部评论(0)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