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的范围和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马佳鹏”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公司破产之后,破产的债权是一个重要点。如果没有这个东西的话,就不能获取公平受偿的债务权利。 那么我们先了解一下破产债权的范围。 公司破产宣告前的几种情况。一是虽有财产担保,......本文有458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公司破产之后,破产的债权是一个重要点。如果没有这个东西的话,就不能获取公平受偿的债务权利。
那么我们先了解一下破产债权的范围。
公司破产宣告前的几种情况。一是虽有财产担保,但是放弃了优先接受偿还的债权,二是虽然有财产担保,但是担保的物品价值是低于、不够债权总额的,不能接受偿还的债权,三是没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例如:A公司在破产之前向B公司借了100万。那么B公司对A公司来说,有100万的债权。当A公司破产后剩余资产,且有担保的放弃这个部分资产,或者这个部分资产低于担保额,这部分的资产就是B公司的债权。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安徽省工伤赔偿争议的仲裁时效是多久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又是如何的呢?
破产清偿的顺序,指的是在法律规定的对不同性质破产债权在处置时的先后的排序。
中国的企业破产法中明确的规定,破产的清偿顺序为: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和对应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需要交纳的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照清偿的排序,一一按顺序分配,上一个位次的债权问题全部解决清偿之后,才能轮到下一个位次的债权问题进行解决处理。上一个未全部解决之前,后面的不会给予解决分配。如果同一位次的多个债权,按照比例分配处置,如果不能清偿的,也是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实际情况中,有的公司在诉讼期间,处于正常运营开业的状态。但是在诉讼起诉过程中,公司情况发生了变化,作为公司的股东以及实际出资人应争取主动出击,依法组成清算组织,以变更诉讼的主体。这里要说明一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就是管理原来公司的财产,行使的各项权利和义务都来自于原公司,对原来的公司有合理合法完整的继承性,可以延续原公司的行为。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破产债权的范围和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178217.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 全部评论(0)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