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公司法律知识 > 正文

合伙私募基金的特点有哪些?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卢叶青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卢叶青”负责编辑,主要解答“私募”是相对于“公募”而言,常见的说法,指国外的某某俱乐部,或可解释为兼并和收购,根据不同的人群设置门槛不同,但一般来说较高。随着现在人们手里的闲钱多了,都开始学着各......本文有586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私募”是相对于“公募”而言,常见的说法,指国外的某某俱乐部,或可解释为兼并和收购,根据不同的人群设置门槛不同,但一般来说较高。随着现在人们手里的闲钱多了,都开始学着各种投资,但又怕不懂而吃了亏,今天我们的话题即什么是合伙私募?

一、合伙私募的概念

合伙私募,即利用有限的一切可以产生价值的资源,运用市场法则,通过资本本身的技巧性运作,达到资本创利的最大化。合伙制私募基金,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指采取有限合伙的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

二、基金特点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不明身份的人强拆房屋,征收方推辞说不知情,拆迁户该咋办?

采用有限合伙制形式的私募股权基金可以有效的避免双重征税,并通过合理的激励及约束措施,保证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情形下,经营者与所有者利益的一致,促进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分工与协作,使各自的所长和优势得以充分发挥。此外,有限合伙制的私募股权基金的具有设立门槛低,设立程序简便、内部治理结构精简灵活、决策程序高效、利益分配机制灵活等特点。

1、有限合伙私募股权基金的财产独立于各合伙人的财产。

2、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享有不同的权利,承担区别的责任。

三、设立条件

1、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3、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4、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5、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6、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投资有风险,行事要谨慎。尤其现在有些民间合伙私募,披着投资、理财的外衣,实际运作方式确是前期收巨额入门费,以月返的方式去发展下家,即政府、媒体口中的新型传销组织,比如1040阳光工程,而且被骗的人很多都是中高管理层人员,教授、白领等等。所以今天通过对什么是合伙私募进行了解后,投资时便更会心里有底,百姓们手中的钱在一定程度上有了更好的保障。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随时向我们咨询。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合伙私募基金的特点有哪些?”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177476.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