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公司法律知识 > 正文

并购资金来源有限制吗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郭小兰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郭小兰”负责编辑,主要解答贷款融资受到限制。2008年12月,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办并购贷款业务。但是,目前贷款发放主要针对大型国有企业,并购基金难以......本文有217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贷款融资受到限制。2008年12月,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办并购贷款业务。但是,目前贷款发放主要针对大型国有企业,并购基金难以获得贷款融资。

高收益债券尚未推出。目前我国债券市场上还没有推出高收益债券这类券种,并购基金也就无法采用发行高收益债券的方式融到资金。资金来源的限制极大的限制了国内并购基金的并购能力,使其无法采用杠杠交易的方式来获取并购资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对外资金融机构的设立进行审查、登记?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并购资金来源有限制吗”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176203.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