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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股票行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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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刘宁”负责编辑,主要解答股票是一种高风险的投资方式。近年来,有一种叫“新三板”股票的股票现世。在证券公司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转让股份就是“新三板”股票。新的产业出现总会有......本文有1866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5分钟。

股票是一种高风险的投资方式。近年来,有一种叫“新三板”股票的股票现世。在证券公司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转让股份就是“新三板”股票。新的产业出现总会有好与不好的影响,那么,新三板股票行情是什么呢?

新三板的集合竞价交易系统在经过几次调试之后于1月15日正式上线。交易行情显示,集合竞价首日,首次试水集合竞价个股数量有限,创新层集合竞价股票方面不足两成个股完成交易,基础层方面则仅有约2.34%的个股进行了成交。分析人士指出,集合竞价首日市场观望情绪较浓,后续交易量将会放大。此次交易改革重在定价机制,集合竞价作为场内常用的交易方式意味着新三板向交易所市场更迈进一步。

01逾万个股仅成交371只

1月15日,新三板正式告别盘中协议转让方式,进入集合竞价时代。交易行情显示,集合竞价首日,实行集合竞价交易的10294只股票,仅有371只股票进行了交易。其中在创新层企业862只股票中,成交股票只数为150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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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2日全国股转系统发布了多项文件,以组合拳的形式对新三板分层和交易制度等进行了改革。其中,最引人关注的莫过于在新三板的盘中交易引入集合竞价转让方式。根据新规,原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盘中交易方式将统一调整为集合竞价。采用集合竞价转让方式后,原创新层企业每天将在9:30、10:30、11:30、14:00、15:00撮合交易5次,基础层企业每天收盘时段15:00撮合1次。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在1月15日正式上线。

数据显示,1月15日,共有10294只股票采用集合竞价的交易方式。其中创新层企业有862只,基础层企业9432只。根据交易行情显示,在9:30的交易撮合中,共有16家创新层企业首先试水完成交易。成交金额方面,长江医药、天力锂能以及华清飞扬三家企业交易额超过10万元。

经过上午三轮的撮合之后,共有84只股票完成交易。从成交金额方面来看,华清飞扬成交金额最大,约成交408.11万元,天源环保紧随其后,成交约210万元。至当日收盘,创新层企业完成交易的企业数量增加至150只,成交个股数量在实行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的创新层企业中占比约为17.4%。收盘之时,基础层企业则有221只股票进行了集合竞价交易,占基础层企业实行集合竞价股票的2.34%。

整体来看,1月15日全天,采用集合竞价交易方式成交的股票只数合计共有371家,占全部采用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的股票总数的3.6%。成交股数共1305.44万股,成交金额为6879.68万元。

从个股全天的成交金额来看,创新层企业华清飞扬成交金额最大,约成交864.86万元。基础层企业成交金额最大的则为天安科技,成交金额达到1000.39万元。

从涨跌幅上来看,新三板集合竞价延续了协议转让的涨跌幅限制,较前收盘价上涨不超过100%,下跌不超过50%。不过,集合竞价交易首日则没有涨跌幅度限制。其中,基础层涨幅最高的为中航太克,涨幅达到14900%。在创新层中,奥星电子的涨幅则为6841.18%,逾50家创新层企业收涨。

02市场观望情绪浓厚

相较于此前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集合竞价首日,无论在成交股票数量还是成交金额方面都与之存在一定的差距。

根据全国股转系统官网数据显示,1月12日,在实行协议转让的最后一天,实行协议转让的10294只股票,共成交股票数量787只,成交金额为122729.94万元。1月8日至1月11日,新三板协议转让的成交金额分别为5.79亿元、8.3亿元、7.69亿元以及10.1亿元。同日采用协议转让成交的企业数量则分别为535家、581家、629家和685家。不难看出,1月15日,共371只个股采用集合竞价完成交易的个股数量相较于此前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完成成交的个股数量明显缩水。

对此,中国新三板投资联盟创始人许小恒表示新三板采用集合竞价的首日,市场表现没有预期的那么美好,也是意料之中。新三板投资门槛一直没降,参与投资的还是那群高净值用户以及机构,市场短期内没有增量资金;再者就是,有不少投资者资金被深套,市场资金有限。许小恒称,市场各方都比较谨慎,观望情绪较浓,这在首次撮合交易中表现较明显。

新鼎资本董事长张弛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集合竞价首日,很多投资者对于交易系统也不是很熟悉,不是说没有需求,而是在开始的时候不敢操作。

实际上,在集合竞价首次试水之前,就有市场人士分析认为,集合竞价第一日,由于很多人可能不熟悉规则,集合竞价初期的交易额可能不会很高,相比协议转让时期可能还会有所下降。

张弛进一步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现在的这种状态只是一个暂时的阶段。过一段时间之后,投资者认识到价格公允的出现,就会增加成交量。集合竞价的成交量将会比协议转让的成交量加大。“最主要的就是在集合竞价之下的交易价格就公允了,不会人为控制价格。价格公允之后,买的人就敢买,卖的人也敢卖了。价格不公允期间,买卖双方都不知道价格的高低。交易就会有所畏手畏脚。” 张弛补充道,“价格公允之后,交易量放大的不会是一两倍,将会是很多倍。”

03

为后续改革奠定基础

许小恒表示,在集合竞价之下,新三板二级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将完备,将为后续改革奠定基础。

张弛指出,集合竞价对新三板流动性改善是有好处的。价格公允之后,更多的资金就敢买优质的企业。这样优质企业价格就会上涨,差的企业价格就会下跌。资金就会去布局龙头企业,整个交易量就会增加。

相较于此前的协议转让制度,许小恒表示,集合竞价就避免了协议转让交易制度之下可能会带来的一些问题。许小恒向北京商报记者具体介绍道,首先,在协议转让之下,极端价格频发,由于交易方式过于复杂,实际操作中非常容易出错,乌龙指也就频频出现。其次,协议转让并不遵循价格优先的成交原则,并可以指定交易对手,致使股价可操控,出现很多利益输送,价格波动过大,有失公允,定价功能缺失,影响投资者的正常交易,也无法为股票发行提供定价参考,影响投融资对接效率。

“相较于协议转让,集合竞价能够通过相对较长时间的订单积累汇集较多的买卖订单,以保障充分的价格竞争从而改善市场定价的有效性。特别是集合竞价的盘中监察力量,对异常交易行为、大额报单、对倒交易,可以做到严密监控。对挂牌公司关联人参加股票交易,都会重点监控,严厉打击交易违规行为。”许小恒进一步指出。

另外,相较于做市转让,张弛认为,集合竞价转让是一个买卖直接对接的转让方式,这种转让方式取消了中间环节,是最标准的转让方式。

对于未来的发展,许小恒补充道,在集合竞价上,股转系统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集合竞价的撮合频次。在循序渐进的过程中希望监管层明确新三板的改革步骤和其他红利释放的窗口期。许小恒表示,交易制度改善是新三板市场改革发展的积极信号。目前新三板还没有增量资金入场,如果改革预期明确,可能更有利于市场信心的修复。

综上所诉,新三板股票行情虽不尽如人意,但是在未来有非常可观的发展空间。新三板股票的推出,支持了高新技术产业的落实,也是三板市场的另一次扩容试验,同时积极地探索了建立全国统一监管下的场外交易市场,并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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