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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吊销后诉讼主体资格还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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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被吊销后诉讼主体资格还存在吗

公司被吊销之后主体资格依旧存在,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的诉讼主体资格消失,法人才归于消灭。因此,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之前,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可见,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办理注销登记前,该法人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应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但仍具有特定范围内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如开展清算活动、进行诉讼等。只有在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真正消亡。

二、公司注销所需的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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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1)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2)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3)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公司被吊销之后应该及时的进行注销手续,到相关部门申请注销备案,备案之后对自己的公司资产进行审计以及清算流程,依次第员工公司,所欠税款以及债务进行清偿之后,有剩余的公司股东进行分配,之后公司依法注销,并且失去诉讼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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