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公司法律知识 > 正文

无法进行清算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张朝晖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张朝晖”负责编辑,主要解答无法进行注销是一种清算不能的事实状态,是指由于公司据以清算的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导致无法依照法定之程序清理公司债权债务,致债权处于无法清偿之境地。 第一、无法清算......本文有834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无法进行注销是一种清算不能的事实状态,是指由于公司据以清算的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导致无法依照法定之程序清理公司债权债务,致债权处于无法清偿之境地。

第一、无法清算是一种客观现状,而不是一种主观感受,即便清算义务人有清算的主观意愿,愿意启动清算程序,但清算的客观条件已不具备,致使清算行为无法完成。

第二、公司主要财产灭失,继续清算已无意义。因公司主要财产灭失而无法清算的情形,并不同时要求具备公司账册、文件灭失。

第三、公司账册、文件灭失,且无法恢复。由于公司财务账册和交易文件的缺失,公司财产状况、债权债务等情况,均不得而知,致使清算陷入僵局,无法清算。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反对对车辆减值损失进行赔偿的不正确性

无法清算情形下对清算义务人连带责任的追究,不应以启动清算程序为前提。债权人能够证明由于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致使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清算即达到证明标准。

若债权人举证困难,可以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或强制清算。人民法院以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为由裁定终结破产清算程序或者强制清算程序的,债权人可以依据该裁定另行诉讼,要求清算义务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提供破产清算和强制清算中做出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的裁定,法院应认定债权人完成举证义务,证明标准达到。

由清算义务人举证证明债权人何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而导致公司无法清算的事实,以无法进行清算之日起算诉讼时效。对清算义务人未就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公司无法清算的时点提供证据的,则应以在案当事人陈述或其他证据予以认定。清算义务人无法举证的,债权人明确表示在一审庭审中股东明确表示公司无法清算时其方知晓的,诉讼时效自一审庭审时起算。

一般来说,公司如果无法进行经营下去的话,那么只能够进行申请破产,申请破产或者是申请重组,都需要对自己名下的财产进行清算,然后偿还债务人的债务,如果无法进行清算的话,只能够让债务人自行进行举证,然后偿还债务。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无法进行清算的认定标准是什么?”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171901.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