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公司法律知识 > 正文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是合理的吗?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陈锐冰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陈锐冰”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是合理的吗?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是合理的。诉讼中的原告是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为适格原告。诉讼中的被告是股东提起解散......本文有512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是合理的吗?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是合理的。诉讼中的原告是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为适格原告。诉讼中的被告是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二、法院对哪些解散之诉会给予受理?

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如何更好的保护中小股东权利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管辖:解散公司诉讼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

作为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正常合规经营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股东的利益受到了侵害并且有足够的理由可以对公司提起解散之诉的,可以向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于法院的判决结果有不服的,可以进一步提起上诉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是合理的吗?”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171530.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