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公司法律知识 > 正文

员工不愿意补签劳动合同的结果是什么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刘斌斌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刘斌斌”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员工不愿意补签劳动合同的结果是什么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丢失员工不愿意补签,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依法结清劳动者的合法工资,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本文有588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员工不愿意补签劳动合同的结果是什么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丢失员工不愿意补签,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依法结清劳动者的合法工资,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不给员工交社保什么后果

二、解除劳动合同得赔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非因劳动者的过失,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对于在单位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每满一年即需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最多支付一年工资予以补偿。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员工不愿意补签劳动合同的结果是什么”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162980.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