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公司法律知识 > 正文

效力待定合同的三种情况有哪些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郭见雄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郭见雄”负责编辑,主要解答《民法典》规定了以下三种情况为效力待定合同: (l)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 (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本文有488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民法典》规定了以下三种情况为效力待定合同:

(l)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

(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才能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拘束力,否则,后果由行为人承担;

(3)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才有效。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企业间的借贷合同是否违法

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其效力不确定,它既非有效,也非无效,而是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之中,既不同于有效合同,也不同于无效合同,也有别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追认权的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的追认。

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同意后,其效力确定地溯及于行为成立之时。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拒绝后,自始无效。

效力待定合同的主体特殊。效力待定的合同主体与一般合同的主体有所不同,涉及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其中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人、无权处分人订立合同的人称为相对人(即第三人),相对人主观上并不知对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人、无处分权人,他是善意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越其行为能力所签订的合同;被代理人有权追认无权代理人第三人所签订的合同;无权为处分行为的对方是效力待定合同中的第三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取决于第三人同意或承认,在第三人追认或行为人取得处分权后合同有效。

如签订的效力待定合同没有得到权益人的确认,属于无效合同,合同的另一方不用继续履行合同。对自己的损失还可以要求赔偿办理。对方如不予赔偿的,应该收集案件的证据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办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效力待定合同的三种情况有哪些”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162549.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