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公司法律知识 > 正文

两次合同期满第三次单位不签是合法的吗?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詹焕杰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詹焕杰”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两次合同期满第三次单位不签是合法的吗? 连续签两次劳动合同后,第三次企业选择不续签是不合法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本文有886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一、两次合同期满第三次单位不签是合法的吗?

连续签两次劳动合同后,第三次企业选择不续签是不合法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二手房签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什么?

二、哪些情形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哪些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的签订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进行处理,但如果在合同期满了之后用人单位拒签,那么这种行为完全违反了双方的约定,造成了对方的利益损失,因而就需要给予劳动者相应的补偿,如果拒付劳动者也是有权利向劳动部门举报。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两次合同期满第三次单位不签是合法的吗?”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162544.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