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公司法律知识 > 正文

附期限合同未生效要求解除合同可以吗?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贾军辉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贾军辉”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附期限合同未生效要求解除合同可以吗? 附期限未生效的合同条件未达成的,是属于成立而未生效的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但不能单方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文有805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一、附期限合同未生效要求解除合同可以吗?

附期限未生效的合同条件未达成的,是属于成立而未生效的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但不能单方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百五十九条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分析买卖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附期限合同的含义

附期限的合同是指在合同中指明一定期限,并把该期限的到来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发生或消失的前提的合同。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在合同中规定了一定的条件,并且把该条件的成就或者不成就作为确定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者失去法律效力的根据的合同。合同所附期限与条件,都是对效力所作的限制,但两者又存在着一定的区别。

即条件的成就与否是当事人在设定时所不能确定的,也就是说,条件有可能成就,也可能不成就。如果条件是必然成就的,那么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只需要附期限,而无须附条件了。因为期限是必然到来的,也是当事人能够预知的。

所谓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期限是法律行为的附款,是限制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是以将来确定事实的到来为内容的附款。这里的期限与法律行为的履行期限是有区别的,履行期限是基于已生效法律行为所负义务的履行所加的时间限制。

附期限合同时在合同中说明一定的期限,并且将期限的带来作为当事人的权利还有义务发生或者消失作为前提的合同,条件的成就是否是当事人在设定的时候不能确定的,条件不是必然成就的。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附期限合同未生效要求解除合同可以吗?”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161559.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