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公司法律知识 > 正文

拍卖行为是否属于行纪合同?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丁运成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丁运成”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拍卖行为是否属于行纪合同? 拍卖合同不属于行纪合同,行纪合同的特征有行纪人的介入权、行纪人的自主权,拍卖合同不具有这两点特征,如果将拍卖合同应要归入有名合同,应该最接近委托......本文有530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拍卖行为是否属于行纪合同?

拍卖合同不属于行纪合同,行纪合同的特征有行纪人的介入权、行纪人的自主权,拍卖合同不具有这两点特征,如果将拍卖合同应要归入有名合同,应该最接近委托合同。

行纪人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拍卖合同纠纷解决方式中和解是最佳的方式,拍卖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对拍卖物品瑕疵等有争议的地方进行深入的沟通并互相谅解从而达成共识,这样既可以防止损失扩大也可以节省其他解决方式的开支。

二、签行纪合同注意什么?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要具备哪些构成要件

1、保管责任。在合同中应载明委托人要求行纪人在购销货物时的保管责任,特别是在寄售货物时,须对所寄售物品情况详细明确于合同条款中,除应明确名称、种类、质量、规格、型号、数量等外,还应对包装、瑕疵等情况予以明确规定。

2、违约责任。行纪合同当事人双方对违反合同义务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方式应予以明确规定,以防止发生合同纠纷守约方、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处理时无所遵循。

3、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是指在合同中应约定,当发生合同纠纷,双方自行协商不成时,是选择到某仲裁机构仲裁,还是到法院起诉。

拍卖合同不属于行纪合同,拍卖合同不具有行纪合同的特征,委托物的保管责任,违约责任,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这些问题在签订行纪合同时必须注意。行纪合同依法成立之后,行纪人对委托物具有保管权,留置权,提存权,当出现委托人没有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行纪人可以行使留置权。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拍卖行为是否属于行纪合同?”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159013.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