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股东权益“移位”意在接轨国际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苏德军”负责编辑,主要解答2006年年报中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亮相,让新准则对上市公司净资产的影响变得真实而清晰起来。 针对部分媒体对江南高纤因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报表中的移位,导致净资产一夜......本文有666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2006年年报中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亮相,让新准则对上市公司净资产的影响变得真实而清晰起来。
针对部分媒体对江南高纤因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报表中的“移位”,导致净资产“一夜膨胀”1700多万元的片面理解,业内权威人士提醒投资者,应正确看待新准则下少数股东权益列报方式的变化,这一变化是为了强调合并报表“控制”的概念,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上市公司股东所享有的净资产份额。
少数股东权益,指的是子公司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部分。在原会计准则下,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类项目之前单列,上市公司总资产的计算公式为:总资产=负债+股东权益(即净资产)+少数股东权益。而在新会计准则下,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少数股东权益在所有者权益类项目中列示,总资产的计算公式变为:总资产=负债+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不再单列而是直接并入净资产中。江南高纤就是因为1700多万元的少数股东权益计入股东权益,其净资产由原准则下的3.23亿元骤增至新准则下的3.40亿元。
原先将少数股东权益列示于所有者权益之前的做法,带来了少数股东权益是负债还是权益的问题。事实上,少数股东权益本来就不应被视为负债,因为负债就意味着要在一定的期限内偿还本金,而少数股东权益并不具有这一特征。新会计准则将其“移位”,就是对少数股东权益的正名。
新会计准则将少数股东权益“移位”,更是观念的大转变,也是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接轨的需要。合并报表的主导思想就是“控制”,合并报表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意味着,母公司有权决定子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分配政策,有权支配子公司的全部资产而不仅仅是所拥有的那部分资产。对江南高纤来说,能够“控制”的净资产当然是包括1700多万元少数股东权益在内的3.40亿元,但仅仅从“拥有”这个角度看,江南高纤“拥有”的净资产当然是扣除1700多万元少数股东权益后的3.23亿元。
实际上,在新会计准则实施前,少数股东权益对净资产的影响在部分上市公司的境内外审计差异中已有体现。如华能国际2005年年报显示,其中国会计准则(原准则)下的净资产为391亿元,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将“加”少数股东权益49亿元,该项影响使净资产增幅接近13%。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少数股东权益“移位”意在接轨国际”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15655.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 全部评论(0)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