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公司法律知识 > 正文

总公司应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何种责任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熊乐国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熊乐国”负责编辑,主要解答总公司应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何种责任 观点一: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此观点的法律依据: 1、《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本文有666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总公司应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何种责任

观点一: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此观点的法律依据: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作为员工如何应对?

1、《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2、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3、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温州市城区五马劳动服务公司是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问题的电话答复》:“如有证据证明运输社确是服务公司的分支机构,在运输社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将服务公司列为本案共同被告,由其对运输社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观点二: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此观点的法律依据:

1、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七十八条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三款:“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观点三: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清偿责任。

此观点的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此观点认为,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虽然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但相应民事责任还应由总公司进行承担。

观点一和观点三都将《公司法》第十四条作为法律依据,但却得出了不同的结论,这是由于对该条款的理解不同造成的。

现实中,对于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债务的问题,有三种不同的观点,大多数人都支持第三种观点,也就是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清偿责任。具体的分析情况,各位可从上文中进行了解,作者在此就不赘述了。365律师网,你身边的好帮手,有法律问题就找365律师网。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总公司应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何种责任”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155069.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