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利理应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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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大小股东,其合法权利都理应得到尊重。然而,在这方面大股东的股东权利基本都有保障,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小股东的状况则令人担忧。
新黄浦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监事会于11月6日收到海通证券的书面函件《关于再次提请召开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并表示监事会将于近日召开会议就上述事项进行审议。这也是在不到两个月时间内,XX创系第三次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笔者以为,只要是股东的合法权利,理应受到上市公司的尊重。
XX创系与新华闻对新黄浦的控制权争夺战自今年3月份开始打响。期间,XX创系曾多次举牌新黄浦,其持股曾一度超过新华闻而成为新黄浦第一大股东,此后新华闻通过增持重夺第一大股东的宝座。除了增持股份,双方还上演了一方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与改选董事会,而连续两次遭另一方否决的故事。
其实,除了新黄浦,AA银星两大股BB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与CC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博弈同样引起市场的关注。CC集团方面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同样遭到上市公司方面的否决。此事还一度惊动了河南证监局与上交所,河南证监局与上交所先后向上市公司下发了《监管关注函》与《监管工作函》。上交所还要求AA银星与CC集团等就其拟自行召集股东大会事宜建立顺畅联系机制,及时反馈、沟通相关问题,不得无正当理由拖延、阻碍相关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其实,只要符合条件,相关股东是有权利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能依法行使权利是对一家上市公司最基本的要求。《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一条即规定,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上市公司应建立能够确保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的公司治理结构。很难想象,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如果合法权利都无法行使的话,这样的上市公司又如何能够保护其投资者的利益。然而,现实却是残酷的。像知情权、参与权、投票权、决策权、分红权等是股东最基本的权利,但中小投资者要享受这些权利,却不是件容易的事。以广受诟病的知情权为讲,上市公司在实施信息披露时,迟报、瞒报甚至不报的现象非常普遍。还有的上市公司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召开股东大会时,将会议地点选择在较为偏僻、交通不便的地方,并且还不开通网络投票通道,从而剥夺了其它股东的投票权。
无论是上市公司的大小股东,其合法权利都理应得到尊重。然而,在这方面大股东的股东权利基本都有保障,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小股东的状况则令人担忧。有鉴于此,笔者有如下建议。
其一,强化对上市公司的教育。监管部门对于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教育很常见,这一点在“炒新”上表现得最为明显。中小投资者的风险教育固然必不可少,但笔者以为对上市公司的教育同样不可或缺。而且,针对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等人员违规事件频出,以及无视中小股东合法权利的现状,更需要进一步强化对上市公司的全方位教育。
其二,强化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对上市公司无视甚至剥夺股东行使权利的行为,截至目前,除了因信披违规上市公司常常遭到处罚外,其它方面的监管还显得很薄弱,而违规成本低则如影随形。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为例。针对上市公司相关违规行为,监管部门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董事会作出解释并公告、公开谴责或责令改正,情节特别严重者,亦不过市场禁入而已,惩罚不足,威慑力有限。
其三,通过完善制度建设,保障股东依法行使合法权利。只有依法治市,中国资本市场才有希望,股东行使合法权利才有保障。而要依法治市,则需要通过完善制度建设来实现。股东的合法权益,既包括股东权利也包括股东利益,二者不能割裂开来。建议出台《股东权益保护法》或打造中国版的《证券投资者保护法》,有了法律的保驾护航,股东权利受到上市公司的尊重才不会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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