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公司法律知识 > 正文

股权转让诉讼申请执行和执行程序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彭贤华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彭贤华”负责编辑,主要解答执行,当事人,中止,申请,人民法院,裁定 1、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申请强制执行应何时提出?申......本文有386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执行,当事人,中止,申请,人民法院,裁定

  

  1、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申请强制执行应何时提出?申请执行时效指当事人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期限为一年;双方当事人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期限为六个月。期限从法院文书规定履行义务期间的最后一天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起计算。

  3、何为执行中止?执行中止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对股权转让税收征管的审计思考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4、终结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四)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股权转让诉讼申请执行和执行程序”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14165.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