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后的账务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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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后的账务处理问题:
福建自然人股东通过股权转让收购广东A集团下属B公司(B公司原股东为A集团96.67%,其余股东为广东自然人),转让价格为1.75亿,B公司实收资本1.5亿。转让后B公司名称不变,法人及股东名称变更为福建自然人。原B公司尚未开始生产,目前资产负债表中中总资产2.6亿,其中固定资产2.2亿(包括固定资产净值、在建工程、及工程材料等),开办费936万元。福建股东于2008年2月已接受原B公司所有固定资产及存货。
问题:
1)现B公司是否应接受原B公司全部财务账册及凭证?是否将原资产负债表中所有数据照搬作为期初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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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B公司由于种种原因不肯移交以前年度的所有财务账册及凭证,现B公司准备以1.75亿元倒轧公司资产,将总资产2.6亿剔除开办费等不属于公司的费用及债务(属于原B公司开办费、债务等全部不入账),等比例缩小成1.75亿,此方案是否可行?
3)以上方案对于现B公司的固定资产等发票应如何处理?
4)以上方案不可行的话,应如何延续或另立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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