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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捡拾弃婴抚养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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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违法的。应当及时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弃婴的收养手续应按照以下规定:

(一)收养人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条件(即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需要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体检证明。

(二)私自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捡拾证明不齐全的,由收养人提出申请,收养人可到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县(市、区)民政局领取并填写《浙江省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经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确认。

(三)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关出具《子女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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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现地公安部门对检拾人进行询问并出具《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五)由县(市、区)民政局按有关规定发布弃婴(儿童)寻亲公告。

(六)公告期满60天无人认领的,收养人可持上述证明及《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到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

法律依据:《收养法》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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