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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甲方名称写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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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甲方名称写什么?

1、劳动合同甲方名称可能写单位的名称、也有可能会写劳动者的名字,由于法律规范对此并没有限制,故此劳动者、单位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确定具体哪一方是甲方。

订立的劳动合同之中需要包含以下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2、单位需要在劳动者入职后的一个月内与职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主要是企业有可能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具体理由如下:

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2、《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对于单位来说,一旦与某特定的公民建立了劳动关系,就需要在用工关系建立后的一个月内与其签署劳动合同。若是由于单位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签署成功,那么对于劳动者来说,有权要求单位向自己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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