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遇到突然死亡社保有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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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遇到突然死亡社保有赔吗?
首先,疾病引起的医疗费用属于社保的报销范畴,但并不是所有的医疗费用,对于自费药、进口药社保是不报销的,需要我们自费。而意外引起的医疗费用除工伤以外均不属于社保报销范围;站在社保的角度来看,因自己不小心导致的摔伤、烫伤等应由本人自理,而因他人责任导致的意外比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被歹徒袭击等应该由责任方来承担相关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因此不属于社保赔付范围。
其次,无论意外身故还是疾病身故,社保都是没有身故赔偿的。社保只能对疾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在社保规定的报销范围内按一定比例给予报销。一个人如果因突发性疾病或严重意外事故直接导致身故,其间并没有发生医疗费用,是得不到社保补偿的。
如果是未退休就已经身故的,社保并没有相应的赔偿。只是原来所缴保费,个人账户部分可以全部返还。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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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缴纳社保后发生死亡是不予赔偿,但是缴纳的有养老保险的有养老保险的,会发放丧葬费和抚恤金。因工死亡的,如果且缴纳的有工伤保险,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社保人死后如何退款
得家属去申请,不去申请永远都退不回来。
家属带派出所的销户证明,家属的户口本身份证,死亡人的社保卡,缴费证去社保局申领丧葬费、抚恤金、个人帐户余额。
审批过后,才能拿回来。这个过程,估计得一个月左右。
可见,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后死亡不予赔偿,但如果缴费有养老保险和养老保险,则发给丧葬费和养老金。因工死亡的,如果并缴纳工伤保险,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家属抚恤金和工伤死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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