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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居民户口从哪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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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居民户口从哪年开始?

中国户籍制度是从1950年开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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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二、户籍注销的情况有哪些?

1、死亡。

2、迁出本户口管辖区。

三、户口簿丢失可以补办吗?

户口簿丢失是可以申请补办的,一般需要户主带上其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补办的,若户员代为办理,就需要提供户主身份证原件,委托证明等资料到当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

补办户口簿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

1、户口簿丢失补办书面申请;

2、户主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4、户主的委托授权书;

事实上,户口登记对每一位民众都至关重要,户口本上登记的事项可以证明公民的身份,在办理身份证的时候也需要提供户口本,一般情况下户口都是以家庭为单位,同一家庭成员的户口,都统一登记在一本户口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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