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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经营责任与利益分成如何界定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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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是一种合同关系,合伙人内部通过订立合伙协议确定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合伙协议应当具备的要件和主要条款。

法律咨询:合伙经营责任与利益分成如何界定的咨询

你好和朋友在国外想开个小饭店,他出资金(完全不管外联,因为他英文不行),我出技术和管理以及外联事宜,想界定一下权力和责任,怎么分成是合理的呢。五五分成可以吗,双方自己写个协议可以吗,这样有法律效力吗,自己写的话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律师回答:

有法律效力,写明出资方式、利润分配、违约责任、退股责任、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二十八条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第二十九条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作出决定。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三十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本法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三十二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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