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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宝后,合伙人把我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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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郭华刚”负责编辑,主要解答献宝后,合伙人把我起诉了 河北省定州市叮咛店镇子远村村民王月辉今年37岁,已是两个孩子的父亲。2008年1月30日这一天,这个一心务农的庄稼汉破天荒地来到定州市新华书店买了一本叫《物......本文有3021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8分钟。

献宝后,合伙人把我起诉了

河北省定州市叮咛店镇子远村村民王月辉今年37岁,已是两个孩子的父亲。2008年1月30日这一天,这个一心务农的庄稼汉破天荒地来到定州市新华书店买了一本叫《物权法》的小册子。

他想好好学学法律,“看看自己是不是做错了,犯法了”。

而迫使他这样做的起因是,缘于他近日向文物部门捐献了一把战国宝剑,引发了一场在当地无人不知的献宝风波,以致其一家深陷漩涡,面临“家破人亡”的困境。

王月辉:“我想,如果我给了沙场,他们就会卖掉,那样不仅会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法律还会追究我的责任。如果交给国家,他们已经放出风来要免掉我的股份,肯定要惩罚我,不会善罢甘休。”

其他股东:“上交宝剑不能说不是好事,但应该是由我们沙场股东集体上交。他私自这样做,影响了沙场的团结,损害了大伙的名誉。”“既然他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交宝剑,罚款他也不拿,就只有开除他的股份了。”

沙场现宝

“那天正好是去年‘六一’儿童节,我记得很清楚。”王月辉告诉记者,因为从这一天开始,他原本按部就班地生活因为一把宝剑的出现而彻底被改变了。

当天上午大约是10点左右,他和另一个合伙人在承包的“子远宏运沙场”里卖沙子。在一处沙堆旁边,他忽然看到一截“棍子”从沙堆里探出头来。因为好奇,他弯下腰用力一拽,一把沉甸甸、布满了绿色铜锈的宝剑居然从干燥的沙子里拔出来了。

从外观上看,这把青铜剑呈铜绿色,长约50厘米,剑身最宽处约有5厘米。虽然上面铜锈斑斑,但剑锋看上去依然很锋利。

“看到这把宝剑,我就意识到它可能是一件文物,像是古代的东西。”王月辉说,他找到另外一个合伙人,让他看这把宝剑。“当时这个合伙人看了,也觉得挺好奇,没有说什么。”

随后,王月辉拿着这把宝剑小跑着回到沙场办公室,拿给屋里人看。

“因为那天正好大伙凑钱买设备,所以大部分合伙人都在。”王月辉说,他把青铜剑拿给众人看,大家围过来,你瞅瞅我看看,谁也不知道这会是一把战国时期的青铜宝剑,只是觉得很新鲜,并没太在意。因为沙场里时常会挖出一些东西,大家司空见惯。对王月辉提出的青铜剑由自己保管的建议,其他人也没有表示异议。

麦地埋宝

可是,第二天,王月辉接到其他股东的电话。“来了一个收古董的,你把宝剑拿来让他看看吧。”当时,王月辉因有事外出,这事就不了了之。可是,没过几天,股东们又要求王月辉把宝剑带回沙场,交给沙场处理。

王月辉告诉记者,其他合伙人不久就分别去了定州、石家庄,了解到这把青铜剑有可能价值50万元以上。后来他们又去北京了解,获悉这把青铜剑能卖100多万元。

“他们打听了一番,便三番五次向我催要这把青铜剑,让我交给沙场。”王月辉说,随着他们打听的价格越来越高,催要得也就更紧。“刚开始,我就骗他们说已经卖了,卖了300元,并交给沙场300元钱,可他们不相信。”

这期间,王月辉也咨询了定州市博物馆。工作人员介绍,出土的文物必须交给国家,否则就是犯法。

“我想,如果我给了沙场,他们就会卖掉,那样不仅会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法律还会追究我的责任。如果交给国家,他们已经放出风来要免掉我的股份,肯定要惩罚我,不会善罢甘休。”王月辉说。沙场经营了两年,边盈利边投资,每个人的股份已经涨到了20余万元。“这是我所有的积蓄,如果真的被免了,我就一分钱都没有了。”

“那段时间,我的心里也很矛盾,一提起这事晚上就睡不着,不知道该怎么办。”王月辉的妻子白丽琴说。王月辉说,除了不好作出决定外,他还有些担惊受怕。“外面的人都说我有一把值100万元的宝剑。那时,我真担心有人来抢宝剑。”

为了防止出现意外,王月辉和家人商量了一下,决定将青铜剑转移到一个比较安全的地方。王月辉最后决定埋到自家的麦地里,因为那时麦子又该浇水了,一浇水,痕迹就看不出来了,青铜剑也就比较安全了。

于是在一个大雾弥漫的深夜,王月辉在父亲和妻子的陪伴下,骑着摩托车来到自家的麦地里,在离地头不远的畦沟边选好一处地方,挖了一个1米深的坑,把青铜剑偷偷埋了进去。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第二天,王月辉用水浇了自家的麦地,这样就不会留下痕迹。

个人献宝

一眨眼,青铜剑埋到麦就是半年多了。2007年12月27日晚,也就是王月辉最后下定决心要把青铜剑上交的头一天晚上,他和父亲、妻子三人带着铁锹,又偷偷来到自家麦地里,准备把青铜剑挖出来。

“再挖时可费了不小的劲,因为记错了地方,晚上又看不清,只能估摸埋宝剑的地方。冻土有二十厘米厚,忙活了好几个小时,我们都快冻坏了,才找到正确埋藏的地点。”王月辉说。

第二天一大早,王月辉和父亲、妻子三人便坐上了开往定州市区的公共汽车。为防意外,青铜剑用报纸裹好,藏在父亲厚厚的棉大衣里,王月辉还把自己家里的一把铁锤带在了身上。

“其他的合伙人见我一直不把青铜剑交给沙场,就开始监视我的举动,我怕在路上遇到他们拦截,所以随身带了防身的东西。”王月辉把那把铁锤拿过来,放在了记者面前的桌子上。

2007年12月28日11时许,三人租车赶到定州市博物馆,亲手将这把长49.9厘米,最宽处5厘米,刃部仍然比较锋利,在灯光照射下熠熠闪光的青铜宝剑交到馆长郝进庄手中。王月辉一家为此得到了一本注有“捐出文物,保护文物有功(青铜剑一把),特此奖励”的红布封面的荣誉证书。

据郝进庄介绍,这是定州发现的第一把战国时期的青铜宝剑。“具体的经济价值不好说,但可以肯定这把宝剑具有重大的考古价值。”

后来,经河北省文物保护中心专家初步鉴定,这是一把战国时期的青铜剑,是古代贵族和战士随身佩戴用以格斗防身的兵器,造型精美,保存完好,显示了战国时期青铜器制造的高超技艺,具有极高的文物价值。

开除股份

可是让王月辉没有想到的是,他回到家,等待他的却是一场麻烦。

2007年12月29日上午,也就是王月辉把青铜剑上交到博物馆的第二天,他接到沙场的电话,说大家要集资买柴油,让他带2500元钱过去。他接到电话,立即带了2500元钱过去。

下午,王月辉又接到了沙场打来的电话,这次打电话的人口气完全变了,明确告诉他:沙场的其他14位合伙人一致决定,把他在沙场的股份取消。

王月辉一听就蒙了。“我的股份现在已经价值20多万元了,一下子给我取消了,我们一家都断了生活来源,这怎么能行”

对这种做法,河北省知名律师吕树茂认为,沙场其他“股东”开会决定免除王月辉的“股份”,并声称是对其擅自处理青铜剑的“惩罚”是不对的。姑且不论这些“股东”的动机,单说所谓免除股份的行为就提法不妥。这个沙场是一个合伙组织,还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公司,所以这些“股东”在法律上应该称做“合伙人”,其出资也不叫“股份”。

北京市智汇律师事务所张茵清律师亦认为,沙场是一个合伙企业,受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调整。该法规定退伙有强制退伙和当然退伙,王月辉显然不是当然退伙。强制退伙(除名)需具备以下条件:(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另外,对合伙人的除名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沙场所做的“无条件开除”决定因不符合上述规定,是无效的。

取消股份这件事发生后,王月辉一直愁眉紧锁、忧心忡忡。

村里曹天福老人为此主动站出来,进行协调。“都是乡亲,真要是打起来,不管是谁打了谁都不好。我就招呼几个老人想管管这事。”可是,沙场股东的态度让曹天福老人退却了。“他们说,免去他(王月辉)的股份,赔偿沙场100万元才能调解。这事我们就协调不了了。”

王月辉和母亲、妻子去沙场找其他股东说理,曾一度发生肢体冲突。

上交宝剑却招来这样的后果,令王月辉家人怎么也想不开,走投无路的王月辉找到定州市博物馆。“我觉得交给国家没有错,但是股份被免是由上交宝剑引起的,我们相信国家会出面帮我拿回应得的股份。”

而据定州市文体局副局长李会兰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国家所有。王月辉所发现的宝剑归国家所有,应上交国家。根据该法第十二条规定:发现文物及时上报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护的,由国家给予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由于当时王月辉表示放弃物质奖励,因此定州市博物馆给他颁发了荣誉证书。

李会兰说,像王月辉这样因为上交文物而遭到物质损害的事情以前文体局没有遇到过,这是一个新问题。“我们支持主动上交文物的这种行为,也应该保护这种行为,但文物部门无权对王月辉股份被免之事进行干涉。文物部门只能逐级上报,依靠政府。”

“王月辉的做法是正确的,是我们应当予以肯定的。”河北省文物局执法监督处的常金国表示,如果王月辉与其他合伙人的纠纷最终对簿公堂,文物部门将会给予支持,为其出具保护文物有功方面的证明。

张茵清律师认为,文物部门应当首先肯定王月辉上交宝剑的举动,采取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借此机会,唤起公民文物保护的意识。其次,积极配合王月辉将要开庭案件的审理,关注案件的进展。再次,还可以考虑对其他14位股东给予王月辉同样的荣誉,以平息因上交宝剑而引起的“开除风波”。

侵权诉讼

王月辉不想打官司,但诉讼终于开始了,只不过被告并不是沙场的股东们,而是他这个捐献宝剑的人。

2008年1月28日下午,他接到了定州市人民法院下达的《应诉通知书》。3月1日,他将因“侵权”的名义站在被告席上。

1月30日下午,记者通过被挖得满目疮痍的河滩,挨着一辆辆装满沙子的大车来到“子远宏运沙场”办公室,终于见到了15位原告中的王彩军、郭铁军和王英军等几位股东。

当谈到王月辉捐献宝剑的事,这些股东们的嗓门就大起来了,个个都有一肚子怨气要发泄。

王彩军首先谈起了股东们对宝剑所持的态度。

发现宝剑的当天,当时沙场的负责人鲍占军说,咱们沙场里太乱,月辉你先负责保管一下。结果第二天通知他,把宝剑拿到沙场来让大家都看看,他便以不在家为理由,没拿来;第三天,又以家里门锁上了,没拿来。又过了十多天,让他把宝剑拿来,该上交就上交,结果他说有一天中午他妻子一个人在家时,来了两个人,扔下三百元钱,让她必需把宝剑交出来,否则饶不了她一家,结果她就卖掉了宝剑。最后不论我们怎么追问,他就说宝剑已经卖了,你们要怎么办就怎么办,开除我的股份也行。此后我们就犯疑了,心想这个宝剑可能很值钱。我们便花了半个多月的时间,多头派人去定州市、石家庄、北京调查了解,才知道这把宝剑值50万元甚至100万元。半年过去了,因为他迟迟不交宝剑,已经搞得我们沙场人心惶惶的。因为宝剑没有追出来,一旦被他个人卖了,沙场便背了黑窝,我们都要承担责任。而咱们这个沙场一直就有良好的捐献文物的传统。早在2005年,也是在子远沙河,沙场曾捐献了轰动一时的著名古菱齿象象牙和下颌骨。为了沙场的名誉,等了半年后,股东们终于便决定出手了。

“一直拖到2007年12月25日。”王英军插话说:“14位股东才一致要求王月辉在三天之内,按沙场的规定,交出个人捡到的文物,由集体统一交公。否则罚款,开除股份,并报上级国家执法部门彻查处理。”

对此做法是否合法,王英军反问记者:“我不懂国家的法律,但是我按照的是沙场内部的规矩来执行的。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沙场有沙场的规定,没有规定,我们这个沙场怎么运行”

“12月28日,文物局来追查宝剑的事了,眼看纸包不住火,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他才把宝剑上交了。而上交宝剑不能说不是好事,但应该是由我们沙场股东集体上交。他私自这样做,影响了沙场的团结,损害了大伙的名誉。”王英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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