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法律法规知识 > 正文

职工债权在破产程序中有何地位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傅文元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傅文元”负责编辑,主要解答【职工债权】职工债权在破产程序中有何地位 关于职工债权在破产程序中的地位 充分保护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是企业破产法的一项重要目标。企业破产法的许多规定,都体现了这一诉求......本文有918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职工债权】职工债权在破产程序中有何地位

关于职工债权在破产程序中的地位

充分保护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是企业破产法的一项重要目标。企业破产法的许多规定,都体现了这一诉求:

1.职工债权无须申报,即可生效。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予以公示,即可生效。

2.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应当由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并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果债权人会议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其中应当有一名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

3.职工债权在破产清偿顺序中处于优先地位。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首先用于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

4.为充分地保护职工利益,特定的职工债权可以在债务人有担保的财产中优先于担保权人受偿。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法公布之日前,即 2006年8月27日之前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在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清偿后没有满足的部分,在对债务人有担保的特定财产中优先于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

推荐律师:上海创盛律师 上海 4000966668 上海创盛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注重规范运作、立足长远发展、为社会各领域提供全方位优质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广泛的实务经验创盛律师大部分曾长期在政府机关、司法部门、国内外大型企业主持法律工作。扎实的专业知识创盛律师不但拥有经济法、公司法、房地产法、金融证券法、行政法、国际经济法、刑法等方面深厚的法学功底;还在新型业务领域,如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公司合规业务、破产重整、不良资产处置、资产证券化、风险投资和杠杆收购业务等方面走在法律服务的最前沿。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职工债权在破产程序中有何地位”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76957.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