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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银行业监管的新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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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标题:从放松到再管制

——国际银行业监管的新趋势

论文作者 雷达/李宏凯

如果说80年代放松金融管制(deregulation)是全球金融体系的突出特征之一,那么90年代,在国际金融体系历经了多次风波之后,这一特征已经让位于“再管制”(reregulation)的热潮了。

一、从放松管制到再管制的变化

80年代初期以来,以美国为先导,各主要发达国家为适应金融环境的变化,一扫金融监管领域的陈腐之气,逐步放松了对金融部门的管制,形成了强大的金融自由化趋势,它和金融全球化、证券化趋势一起,极大地推动了金融领域的大规模扩张。放松管制提高了资源配置的效率,进一步降低了提供金融服务的成本,推动了经济的增长。然而,管制的迅速放松也使一些国家付出了出人意料的高额成本。实现了自由化的金融部门更容易受到突发事件的冲击,金融机构经营的风险程度不断加大,并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近年来,金融机构破产案屡有发生,国际金融市场动荡不定。这些金融动荡与其说是由新的金融工具造成的,不如说是实现了自由化的金融市场上一些常见的薄弱环节造成的。事实证明,单纯的放松监管并非保证金融市场效率的良策。90年代初以来,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热衷于实现金融自由化的时候,西方国家的金融监管者已经着手建立并强化审慎监管制度,致力于排除影响市场约束力的障碍。作为主要发达国家中央银行进行国际合作的机构,由十国集团的中央银行和监管机构代表组成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十余年来在制定统一的监管制度和推动各国监管合作方面始终发挥着重要的领导作用。尤其是90年代以来,巴塞尔委员会就微观审慎和宏观审慎两个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协议或文件,(注:《国际清算银行第67期年报》(中译本),124—125页,中国金融出版社,1997。)旨在对金融机构进行规范、完善、审慎的监管,其中影响最大的是1988年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和1997年的《银行有效监管核心原则》。巴塞尔委员会的这些协议不仅得到了十国集团内部的确认,也越来越受到世界上其它许多国家的重视和响应,各国纷纷要求本国金融机构努力遵循巴塞尔委员会的各项原则,形成了全球范围内的“再管制”热。

金融环境的变化使目前的“再管制”不可能退回到依靠僵化的法规体系实现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的老路上去,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实施的是审慎监管制度,是以资本充足率标准作为主要的评价指标,主张充分利用市场约束的力量,依靠国际合作来实现单个金融机构和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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