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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没有在我国发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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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额存单的发展历程及经验与教训

(一)发展历程

中国银行的大额存单业务随着相关政策的变化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历程,1989年中央银行首次颁布《关于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管理办法》,1996年对该办法进行了修改,1997年由于大额存单业务出现了各种问题而实际上被暂停。早在1986年交通银行即已经首先引进和发行大额存单,1987年中国银行和工商银行相继发行大额存单。当时大额存单的利率比同期存款上浮10%,同时又具有可流通转让的特点,集活期存款流动性和定期存款盈利性的优点于一身,因而面世以后即深受欢迎。由于全国缺乏统一的管理办法,在期限、面额、利率、计息、转让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曾一度出现混乱,因此中央银行于1989年5月下发了《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管理办法》,对大额存单市场的管理进行完善和规范。但是,鉴于当时对高息揽存的担心,1990年5月中央银行下达通知规定,向企事业单位发行的大额存单,其利率与同期存款利率持平,向个人发行的大额存单利率比同期存款上浮5%。由此导致大额存单的利率优势尽失,大额存单市场开始陷于停滞状态。1996年,央行重新修改了《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管理办法》,对大额存单的审批、发行面额、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和发行方式进行了明确。然而,由于没有给大额存单提供一个统一的交易市场,同时由于大额存单的出现了很多问题,特别是盗开和伪造银行存单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十分猖獗,中央银行于1997年暂停审批银行的大额存单发行申请,大额存单业务因而实际上被完全暂停。其后,大额存单再次淡出人们的视野,至今已近10年。

(二)经验与教训

大额存单虽然在国外得到了很好的发展,但在中国为什么“水土不服”呢对中国大额存单市场发展历程的回顾,可以得到一些经验与教训:大额存单市场的发展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例如利率市场化必须达到一定的程度,必须有相关的法律和技术条件保障,以维持市场秩序。

1.利率市场化程度尚未成熟是以前发展大额存单市场的最大障碍。过去由于中国资金供求关系紧张,出于对高息揽存问题的担心,中央银行对大额存单利率进行的严格,导致大额存单的吸引力尽失。由于利率管制,中国以前大额存单市场的发展并非由银行出于自身的需要而进行创新所主导,而更大程度上是由监管机构所主导,银行的创新活动受到严重的限制。

2.无法保证流动性是大额存单无法发展的重要原因。由于10多年以前,中国二级证券市场还没有完全形成,人们的投资意识不强,大额存单在很大程度上欠缺流动性,形成可“转让”存单难以转让的状况。而且,由于存单难以转让还导致很多问题,例如一些人利用持有人遇有特殊情况急需兑现的心理,乘机低价买进,或进行倒买倒卖的投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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