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法律法规知识 > 正文

银行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储户挂失而造成储户损失的,储户可否向银行索赔?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刘杏花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刘杏花”负责编辑,主要解答银行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储户挂失而造成储户损失的,储户可否向银行索赔 最高人民法院于1990年9月1日对省高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银行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储户挂失造成的储户损失银......本文有188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银行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储户挂失而造成储户损失的,储户可否向银行索赔

最高人民法院于1990年9月1日对省高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银行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储户挂失造成的储户损失银行是否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指出:“个体工商户周福军发现自己七千八百元金额的记名存折丢失,立即向其存款的工商银行金融服务所打电话声明挂失。该所工作人员接到挂失电话后,查实上述存款确在本所,但未按规定办理临时止付的登记手续,致使该存款挂失后被他人冒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储蓄存单( 折)挂失的有关规定和《》第75条、第106条的规定,徐水县工商银行金融服务所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银行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储户挂失而造成储户损失的,储户可否向银行索赔?”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75328.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