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法律法规知识 > 正文

虚假宣传行为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姚刚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姚刚”负责编辑,主要解答虚假宣传行为的主体一般是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宣传的形式包括广告、海报、传单、产品说明等,采取的手段是不正当、不公平的,一般是虚假、夸大、欺骗等方式。侵害的对象有时是特......本文有367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虚假宣传行为的主体一般是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宣传的形式包括广告、海报、传单、产品说明等,采取的手段是不正当、不公平的,一般是虚假、夸大、欺骗等方式。侵害的对象有时是特定的,有时则是泛指的,它不仅侵害了同业竞争的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而且侵害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虚假宣传行为的目的都很明确,就是利用不正当的手段为自己的商品找到市场,挤掉别人的商品,使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交易机会和更大的市场份额。

虚假宣传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对产品性能、功效等在科学上没有定论的,作定论性宣传;对产品性能进行夸大的不符合实际的宣传;使用专利申请号进行宣传;采取“忠告”用语虚假宣传;假冒他人名义、商誉和形象等进行宣传;对竞争对手的经营状况、资金状况等进行宣传;未经认可,宣称产品是“首创”、“独家经营”等;宣称自己的产品是“换代产品”、“第二代”等。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虚假宣传行为”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74690.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