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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国家垄断行业改革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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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改革的一条重要经验是:以经济平稳、快速增长为目标,逐渐拓宽限制经济增长的瓶颈,逐渐放松管制、引入竞争的市场化改革。在非垄断行业,由于改革起步早,市场化速度快,国有经济竞争力明显增强。与非垄断行业比较,现存垄断行业的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处在严重滞后状态,若不抓住时机进行改革,就会成为经济发展的瓶颈。

我国垄断行业改革面临巨大压力

改革自然垄断行业的呼声越来越大,改革的必要性也越来越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我国高速、平稳发展经济的战略环境下,目前面临的困难是内需不足、民间投资不足、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特别是中、下收入阶层收入增长缓慢,对扩大内需具有明显的抑制作用。而目前的垄断行业,如电信、电力、烟草、民航等,普遍存在收费价格高、服务质量差、垄断利润高及职工收入水平明显高于一般行业的水平,人为地造成行业间的收入不平等。如果这种现象持续下去,很难创造一个有利于经济高速发展的宏观经济环境。

二是一些垄断行业普遍存在效率低下、竞争活力不足的问题。我国发展下一步战略目标的实现,要求电信、电力、能源等垄断行业的改革有所突破,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但现行的垄断行业政企不分的管理体制,不仅妨碍着较为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最终建立,而且影响着我国基础设施、公用服务事业的发展乃至整个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三是中国承诺加入世贸组织后开放一些垄断行业,这些行业面临着激烈的竞争。譬如电信市场、民航市场、交通运输市场、能源领域等均对外资实行程度不等的开放。这些行业通常是发展速度较快、市场规模较大、增长前景较好的领域,因而也吸引了众多外商极大关注,也就是说在这些领域国内企业必将面临国际大公司的强势竞争。因此,应尽快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改革现有的法规和管理体制。

发达国家对垄断行业改革的经验

西方国家对自然垄断行业采取的改革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实行政企分开。以电信业为例,除美国等少数电信私营国家外,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原来的电信都是政企合一的。电信部门既管经营,也负责电信的规划和管理,所以在这些国家,建立电信业竞争机制的第一步都是把原来电信部门的经营职能和管理职能分开,成立负责经营的电信公司和负责管理的电信管理局。这些国家中最早实行电信政企分开的是日本。1952年,日本电信政企正式分开,分为主管经营的日本电话电报公司和日本国际电话公司及电信管理部门邮政省电气通信局。其次是英国,1984年将原来的电信部门分为电信管理局和英国电信公司。法国和德国电信于90年代初政企分开。

实行政企分开后,管理部门与企业不再有利益瓜葛,管理部门公正地制定法规,监督法规的实施,公平地对待每一个竞争者。从而,可以真正实现打破垄断、促进行业的快速发展。

二是在传统的自然垄断行业中区分自然垄断性业务和非自然垄断性业务,在非自然垄断性业务领域引入竞争机制。大部分自然垄断行业是通过物理网络将生产者和消费者连接起来的,连接网络投入了高昂的固定成本。巨额的固定成本是规模经济产生的主要原因,也是潜在竞争者的进入壁垒。因此,自然垄断行业中的自然垄断性业务主要是指那些基础连接网络的经营业务,如电力、煤气和自来水的线路、输送管道网络,电信产业中的有线通讯网络和铁路的运输线路网络等;而上述行业中将网络剥离后的其他生产业务则属于非自然垄断性业务。对于自然垄断性业务采取在政府严格控制下垄断经营的方式,在满足社会需要的前提下实现“规模经济”,在非自然垄断性业务领域引入竞争机制,促使企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改善服务,实现“竞争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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