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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加大对垄断企业改革和规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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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王亚玲”负责编辑,主要解答第一,坚持市场全球化下的垄断规制原则 必须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重新认识国内市场的垄断和竞争,准确把握国内的市场结构,更要把握国际市场结构。在国内特定市场准入开放的前提......本文有1766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5分钟。

第一,坚持市场全球化下的垄断规制原则

必须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重新认识国内市场的垄断和竞争,准确把握国内的市场结构,更要把握国际市场结构。在国内特定市场准入开放的前提下,即便国内市场上存在高度集中也不应当视为垄断。在不存在进入障碍的情况下,绝对的支配地位只能是一种短暂的情况,并不会对市场的竞争性结构造成破坏。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只要市场的进入是开放的,市场的竞争性结构问题就应当从全球市场的角度来理解,而不应仅仅从一个国家国内市场的状况来理解。换句话说,在开放的国内市场中,特定市场的竞争性结构问题应当由市场本身去解决,规制法律要做的是消除市场的进入障碍,而不是通过拆分处于支配地位的企业的方式恢复市场的竞争性结构。

同时,要积极参与全球市场的反垄断规制。在中国经济逐步融入国际大市场的今天,国外垄断势力通过全球市场很容易实施严重影响中国利益的行为。我们需要更积极地加强国际市场的反垄断双边、多边合作。我国反垄断法律体系建设要对“经济全球化”下的国际市场垄断作出积极的回应,全球性市场结构问题应当主要通过国际反垄断统一规范去解决。如果国际市场发生高度的经济集中,就应当消除这种集中,恢复市场的竞争性结构。同时,在我国反垄断立法中按照合理效果原则、国际礼让原则,对反垄断法的域外效力作出规定,以维护我国的国家主权和公共利益。更重要的是,通过反垄断的国际合作,培育我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做为“国家队”,提供给国内就业机会,增加国民福利,增强国家综合实力。

第二,坚持把提高市场绩效作为企业重组兼并的唯一原则

要把能否提高市场绩效作为企业重组的唯一标准。美国政府在审查大型企业并购案时,不以市场占有率、厂商规模大小、市场中厂商数量为判断标准,关键要看是否滥用了市场力量。具有市场力量的企业不一定是垄断,只有利用市场力量采取了不正当手段、限制竞争才被判为垄断。当然,前提是市场是开放的,没有准入限制。垄断企业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而留下的有效率的企业,是竞争的结果,也是竞争达到的最佳状态。研究证明,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很多产业虽然呈现出高度集中状态,但竞争依然十分激烈,资本集中未必反竞争,而可能是高效率的结果。垄断企业的市场份额占据统治地位,是因为它们有更高的效率。从经济发展的规律来看,规模经济是市场的必然趋势。所以,为了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反垄断法的重要目的是提高经济效率而不是别的,而效率高低的标志就是利润。在市场份额高的企业里,由于大企业拥有雄厚资本,能够进行大规模投资,增加生产规模,开展新兴科学研究,从而比一般企业的生产效率要高,获取更多的利润。高效率带来高利润是经济增长的驱动力量。

根据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水平,应当把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作为垄断规制的唯一目标。出台鼓励、推进企业兼并、重组的规制,激励企业通过兼并扩大企业规模,形成规模经济。要尽快培育一批市场份额大、效率高的企业,通过全球性市场竞争,获取比其他企业更多的利润,从而进一步巩固其市场优势地位,实现高效率高盈利占有更多市场份额的良性循环。同时,要规范优势企业的行为,引导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树立良好形象,防止企业滥用支配地位限制竞争。

第三,坚持在企业重组兼并中推动技术创新原则

要把促进技术创新作为评价垄断企业市场行为的重要标准。微软反垄断诉讼中虽然逃脱了拆分的命运,却要面对反垄断的处罚。主要原因是妨碍“

技术创新”,即微软利用在操作系统市场上的垄断力量打击竞争对手,与电脑制造商和软件开发商签订一些排他性合同等,严重影响了行业竞争和技术创新。在美国司法部与微软的初步和解协议中,并没有限制微软集成软件,而是限制微软妨碍竞争的非法行为,要求微软给电脑制造商更大的灵活性,放弃排他性合同,禁止微软对采用竞争软件的制造商实行报复行为。这样做,会加大国内竞争和促进技术创新,有利于提高产业竞争力。这一点,值得我们深思。

要全面认识大型企业特别是垄断企业与技术创新的关系。统计资料显示,全球民用研发费的80%、技术创新的70%、技术转移的60%都是在世界500强大型垄断企业进行的。这说明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垄断与技术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只有实力强大的企业才能拥有最先进的技术,一旦控制先进技术,市场占有率就迅猛上升。

第四,坚持投资人主导原则

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美国大企业兼并浪潮势不可挡,进而形成了世界性的第五次并购浪潮。到底是什么原因在驱动美国大企业兼并重组一般来说,在强强重组联合中,处于相对弱势企业的经理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并不会产生重组动力。1994年,麦道公司的总资产有122亿美元,1996年,麦道公司的订货大增,仅手中美国海军的战斗机订货,就需要今后20年才能完成。1996年1~9月,麦道公司盈利9000万美元,是上年同期的两倍多。这样一家历史悠久、实力强大的、盈利百厚的企业,为什么不能作为独立公司继续生存,而愿意被波音公司兼并,麦道公司经理层为什么会那么快同意被兼并从根本上说就是华尔街的机构投资人在起作用。美国公司治理结构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发生了深刻变化,正从经理人事实上掌权、不受制约的“经理人资本主义”转向由投资人控制、监督经理层的“投资人资本主义”。由于机构投资人是公司大股东,它们不可能用传统的抛售股票“用脚投票”方式来保护其资产价值,因为它们所持有的大量股份不可能在不引起股价大跌的情况下抛出。机构投资人转而采取积极干预的办法,向董事会施加压力,迫使董事会对经营不善的公司进行重组兼并、更换管理层,彻底改变公司战略,确保投资人利益最大化。根据美国一份最近的调查报告,由于机构投资者近年来的积极参与,董事会对公司重组等重大事项的管理约束出现了“硬化”的趋势。对此,美国沃顿商学院教授麦克·尤西姆说,这标志着美国的企业制度已经从“经理人资本主义”转变成了“投资人资本主义”。“投资人资本主义”动力十足,追求的是投资利益最大化,是所投资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纵观最近惠而浦对美泰的并购、波音对麦道的并购,都反映出在美国实际上形成了以资本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为平台、以机构投资人为主导、以全球市场为范围、以效益最大化为目标推进大企业并购的机制。

我国要加快完善国有企业兼并重组中出资人主导的体制与机制。在培育和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方面,国有企业出资人要保持对资产的高度敏感,发挥更大作用。要加快完善“投资人主导”机制与体制,充分发挥出资人在企业重组兼并中的主导作用,按照市场法则,推进优势企业之间合并,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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