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医院能否打破服务垄断?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束长报”负责编辑,主要解答2000年前,卫生部和原外经贸部就颁布了《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政府曾承诺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和中方共同设立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尽管“独资”......本文有912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新医改方案曾提出:“应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2009年12月,商务部有关人士曾明确表示,鼓励外资兴办各类医疗机构。今年5月签署的CEPA补充协议及6月ECFA协议有关条款亦称,港资、台资可在多省市独资设立医院。
然而,现实的困境是,虽然开放投资的政策并不少,但是除了屈指可数的几个台资医院,中国真正的外资合作医疗机构并不多见。卫生部此次表态,再一次让外资感到,进入中国医疗服务市场或更为困难。
开放医疗服务业,真正的障碍和问题何在开放外资独资办医院,对打破现存医疗垄断意义何在“外资独资办医院”的大门,中国究竟该不该敞开
中国卫生法协会理事、卫生法律师范贞认为,允许外资独资医院进入中国,有助于提高国内医疗服务的竞争,打破医疗服务垄断,不能简单禁止。只有医疗服务市场有更多更充分的竞争,才有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范贞曾任解放军总医院外科主治医师、医疗风险管理科主治医师。据范贞介绍,1989年,中国卫生部和外经贸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办外宾华侨医院诊所和外籍医生来华执业行医的规定》,允许外籍医生来华行医。1997年,两部委进一步出台了《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医院的补充规定》,明确了内外资“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合资合作医疗”的政策。
越来越多的国外医疗集团和投资机构看好中国的高端医疗服务市场,但中国政府对有关外资持股比例有严格的限制。一直到2000年,外资持股比例才从不超过30%的上限升至70%,即允许外资完全控股。
但是,上述政策出台十年来,外资参股的高端医疗机构在内地的发展,并不具有明显优势。范贞认为,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现有政策框架留存的空间过小。外资独资办医院,至今难以获准,这不利于国内医疗服务市场的竞争。
在范贞看来,目前国内公立医院“独霸”市场未有实质性改变,由于公立医院外部缺乏足够竞争,内部扭曲的“以药养医”机制,加之医疗服务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医院实际上享有“绝对定价权”。这也是“看病难、看病贵”的主要原因。
外资独资办医院,能否改善现有中国医疗市场的垄断范贞认为,外资独资办医院,虽然不是解决国内医疗体制顽疾的“灵丹妙药”,但其带来的间接影响,足以触动整个医疗卫生行业的软肋,“逼”其不得不改。
从管理体制上看,内外资医院存在较大差异。国内医院常见的“乱检查”“大处方”“天价药”,除了个别医生素质不高,最主要的原因是国内公立医疗机构诊疗费标准过低,而且受到政府严格管制,这导致医生不得不开“大处方”、多开检查项目。
范贞认为,由于涉及多方利益,国内医院没有足够的动力主动面对并纠正这一制度性缺陷。而外资医院的经营模式和管理制度,一方面保证了医生赚取合理的诊疗费用,形成正向激励,另一方面,严格的道德规范和处罚标准也限制了医生赚取“外快”。
同时,外资医院的诊疗费,尽管绝对价格上或许远超国内公立医院,但由于存在竞争,最终普通患者的支出不会与公立医院有太大差异。所有的支出一目了然,避免了天价处方和医疗红包,患者得到了更好的服务。这会迫使内资医院不得不转而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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