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灰粉事件衡量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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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如皋一家食品添加剂公司在生产面粉增白剂时加入了石灰粉,含量达30%。这些添加了石灰粉的面粉增白剂经由中间商销往了山东、江西、安徽等地的大中型面粉企业。30%的含量是个什么概念记者查遍国家有关标准,没有找到答案。试图通过专家解读,也未果。“他们往增白剂里添加石灰粉,这可是要出人命的。”记者日前接到知情者举报,称江苏省如皋市玉众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在非法生产面粉增白剂。
继毒大米、苏丹红、三聚氰胺到地沟油,再到现在的“面粉加30%的石灰粉”,食品安全问题有如打不死的蟑螂,席卷每个角落。如果不是媒体的曝光,这批加入30%石灰粉的面粉增白剂,必会源源不断地供应市场。届时一旦对人的健康及生命安全造成危害,后果不堪设想。虽然增白剂之争未穷息,但防患于未然实属必要,万万不能寄望于“秋后算账”。
透过“石灰粉事件”,最为关键的一点就是凸显监管疲软。试想,倘若监管力量到位,监管效能较高,执法监督资源充足,还会上演潜伏危机的“石灰粉事件”吗为此,不得不反思我国食品安全的监管体系是否健全、完善。
在“石灰粉事件”上,我有几点看法:一是《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已经出现不适应当前实际的情况,有待于完善和强化。二是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化工作亟待加强。食品安全的法制化,究其根本是要构建一个合理的,有效率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三是我国食品安全体系中存在界定难题。比如这次面粉加30%的石灰粉,是否达到食品安全等级,尤须一个标准的答案。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古训看来并没有在食品安全领域发挥多大作用,在老百姓翘首以盼权威说法的急切目光中,食品监管慢半拍的顽症一直治而不愈。从苏丹红、三聚氰胺到地沟油,历次风波莫不如此。悲哀的是,这次的“石灰粉事件”事件仍然照例落入窠臼。
我担忧的是,对“石灰粉事件”慢半拍监管,形同“秋后算账”。这样一来,无论是对企业,还是对消费者,其所付出的代价未免太大了。面粉加30%的石灰粉,每个细节都值得审慎,不能拿消费者的生命开玩笑。对“面粉加30%的石灰粉”会闹出人命一说,百姓的态度肯定是信其有不信其无。
鉴于“石灰粉事件”的覆盖面积如此之广,而消费者维权存在着明显的法律瓶颈,公众迫切期待有关部门在确保公众知情权的前提下,尽快对问题企业进行查处和整治,否则,不仅广大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无法维护,食品监管部门的权威和公信力也将受到极大的挫伤。“石灰粉事件”经此曝光之后,我们期待尽早听到监管部门的声音并有所行动,切勿对“石灰粉事件”寄望于“秋后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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