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法律法规知识 > 正文

不正当竞争监督检查部门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姚宏权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姚宏权”负责编辑,主要解答《》第3条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 可见,我国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部门主要是县级以上的......本文有223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第3条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 可见,我国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部门主要是县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此外,也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权进行监督检查的其他部门。例如,国内贸易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有权对国内贸易和涉外贸易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国家技术监督局有权对有关质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专利局和出版总署有权对与专利和出版业有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监察部、公安部、建设部、化工部、文化部等部、委依法也有权对与其、行业相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值得注意的是,依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只有县级以上的监督检查部门,才可以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不正当竞争监督检查部门”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72705.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