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法律法规知识 > 正文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三大亮点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魏再富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魏再富”负责编辑,主要解答【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三大亮点 一个延长申请仲裁时效期延至一年 “现行的申请劳动仲裁时效是60天,但实际生活中,有的劳动者会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超过60天的时效。”......本文有688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三大亮点

一个延长申请仲裁时效期延至一年

“现行的申请劳动仲裁时效是60天,但实际生活中,有的劳动者会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超过60天的时效。”在某劳动仲裁科室工作的一名工作人员说,虽然他们没有进行过具体统计,但从日常的来访、来电看,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劳动争议时有发生。

根据现行规定,当事人须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请仲裁。而《调解仲裁法》将申请仲裁的时效调整为“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即延长到了一年。从维权角度看,为广大劳动者争取了更多的回旋时间。

值得关注的是,《调解仲裁法》还规定了一种不受仲裁时效限制的特殊情形:“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没有离开用人单位,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无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多久都可以要回来。这从立法上避免了劳动者“赢了官司、丢了饭碗”现象的发生,解除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同时对欠薪者也是一道“紧箍咒”。

一个缩短仲裁期限缩短了

时效短、周期长、维权成本高,是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一个弊端。笔者也曾听到一些外来务工者的抱怨,他们称“走仲裁渠道,太耗时间”。

根据现行规定,仲裁裁决一般(除被延长外)应在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作出。从5月1日起,《调解仲裁法》缩短了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时限,规定仲裁裁决的劳动争议案件,一般自仲裁委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符合规定的可以延长。经延长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项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两类终局裁决部分案件“一裁终局”

实际用工中,劳动关系往往十分复杂、多样。少数用人单位“钻空子”,利用现行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恶意拖延劳动争议的解决。由此,《调解仲裁法》规定对两类劳动争议实行“一裁终局”。

什么叫“一裁终局”就是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调解仲裁法》第47条,除该法另有规定的以外,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裁终局”是为了提高部分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效率。当然,如果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专题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三大亮点”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70705.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