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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纳税人避税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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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与国际避税】跨国纳税人避税的趋势

随着商品、资本和劳动力在国际间流动的加快,跨国纳税人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利用各国税法差异和漏洞进行国际避税手法不断翻新,且愈来愈复杂愈隐蔽,并将随着国际贸易伙伴的大量涌入而在中国滋生蔓延。其主要方式有:

利用转让定价避税。转让定价方式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人为的压低中国境内公司向境外关联公司或有意提高境外公司向中国境内关联公司销售货物、贷款、服务、租赁和转让无形资产等业务的收入或费用分配标准,使中国关联公司的利润减少,转移集中到低税国家的关联公司。这种转让定价避税方式自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即已存在,但至今仍是方兴未艾。

利用国际避税地避税。国际避税地是指为跨国投资者取得所得或财产提供免税和低税待遇的国家或地区。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跨国投资者将可能进一步运用避税地功能,通过在避税地建立不同形式的各类公司,分别处理其不同的业务和收入,通过一系列主体的非移动和客体的转移相结合进行资财信托避税等等。

利用国际税收协定避税。国际税收协定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为解决国际双重征税问题和调整国家间税收利益分配关系,经由政府谈判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为达到消除国际双重征税目的,缔约国间都要作出相应的约束和让步,从而形成缔约国居民适用的优惠条款。

利用电子商务避税。目前全球已有52%的企业先后进行电子商务活动。电子商务活动具有交易无国籍无地域性、交易人员隐蔽性、交易电子货币化、交易场所虚拟化、交易信息载体数字化和无形化、交易商品来源模糊性等特征,而这些特征使得国际税收中传统的居民定义、常设机构、属地管辖权等概念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约束,无法准确区分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是转让特许权,因而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既推动世界经济的发展,同时也给世界各国政府当局提出国际反避税的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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