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法律法规知识 > 正文

电子文书的特点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党佳维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党佳维”负责编辑,主要解答电子文书的特点 电子文书是以文字、符号、图画等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应当属于书证范畴,但是电子文书与一般的书证具有不同的特征。 非直观性 传统的书面文书或书证是用直观的文......本文有1259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4分钟。

电子文书的特点

电子文书是以文字、符号、图画等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应当属于书证范畴,但是电子文书与一般的书证具有不同的特征。

非直观性

传统的书面文书或书证是用直观的文字、符号、图画等表达一定思想,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也就是说,纸这种载体上的记载的内容可以为人们直观地看到并了解其意思。而电子文书的信息内容存储于计算机内部,所有信息都被数字化了。信息在进行存储、处理的过程中,必须用特定的二进制编码表示。计算机通过把二进制编码转换为一系列的电脉冲,来实现某种功能。这样电子文书实际上表现为不能直接读取的无形的编码数据。电子文书必须借助计算机、特定软件、相应输出设备等才能读取。这一点与传统纸面文书形成明显的区别。

媒介脆弱性

传统纸面信息记录介质,具有唯一性、排他占有性。一份原始纸面文件,保存于创设人那里,在一般情形下不能为他人取得。而保存于计算机系统中的电子文书,则近似于一个开放的文件柜。只要能够进入计算机系统就可能轻易地获取和复制电子文书的文本。特别是在局域网和国际互联网环境下,获取他人计算机中的电子文书更是易如反掌。即使采取了加密措施,但由于技术本身的可解密性,使得电子文书被窃的危险性要高于纸面所处的环境。这样,电子文书比起纸面文书更加不安全。

信息脆弱性

由于计算机信息采用的是用二进制信息编码的形式,并以数字信号的方式存在,而数字信号是非连续性的,这意味着这些信息或内容的容易被篡改。故意或错误操作都能对计算机文书进行截收、监听、窃听、删节、剪接,这是非常容易的,且从技术上讲难以查明何人所为。计算机操作人员的差错或供电系统、通信络的故障等环境和技术方面的原因都会使计算机证据无法反映真实的情况。此外,计算机证据均以电磁浓缩的形式储存,使得变更、毁灭计算机证据极为方便,且不易察觉。日益普及的网络环境,数据的通信传输又为远程操纵计算机,破坏、修改计算机证据提供了便利的条件。电子证据的收集和审查判断,往往需要计算机专家凭借尖端技术来进行。因此,与传统的书面相比,电子文书信息或内容本身也具有脆弱性。

无原件特性

电子文书的上述特征决定了电子文书很难满足传统纸面文书的原件特征。电子文书是在计算机内传递,并以电子数据形式记录在计算机内,很难说这就是“原件”,至少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有形“原件”。因为接收到的电子信息是计算机系统重新显示或复制出来的,只能是原件的副本,至少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有形“原件”。

电子文书的优点

上述缺点也可以转化为优点。如果没有外界的蓄意篡改或差错的影响,电子证据能准确地储存并反映人类行为信息。正是以这种高技术为依托,使它很少受主观因素的影响,如果没有外界的蓄意篡改或差错的影响,其具有较强的客观性甚至更加可靠。这决定了电子文书较传统书证具有较强的证明力。但是,所有这一切必须以采取一定安全措施或安全制度和没有人为破坏行为为前提条件的。另外,电子文书证据还具有收集迅速、易于保存、占用空间少、传送和运输方便、可以反复重现、易于使用、审查、核实、便于操作的特点。这些也是纸面文书所没有的。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电子文书的特点”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70114.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