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法律法规知识 > 正文

浅论网上仲裁中的电子签名问题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宫成虎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宫成虎”负责编辑,主要解答【电子政务】浅论网上仲裁中的电子签名问题 论文摘要:网上仲裁是ODR的主要方式之一。网上仲裁是在互联网上进行的新型仲裁形式,而电子签名在仲裁过程的实际运用问题是进行仲裁的关键。......本文有1374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4分钟。

【电子政务】浅论网上仲裁中的电子签名问题

论文摘要:网上仲裁是ODR的主要方式之一。网上仲裁是在互联网上进行的新型仲裁形式,而电子签名在仲裁过程的实际运用问题是进行仲裁的关键。目前各国相继颁布对电子签名的立法,我国电子签名法的立法与实施,弥补了我国在这方面的法律空缺。

当前,仲裁已成为解决一切国际经济贸易争议的一种主要方式,仲裁这种方式能适应世界经济增长的要求。随着电子商务在全球化市场中的发展,必定会出现消费者与商家在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等方面的争端与纠纷。如何公正、有效、迅速、低成本地解决此类电子商务争端,增加消费者进行网上消费的信心,已成为当前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重大课题。在多样化的争端解决方式中,ADR以其独特的优势受到普遍的重视,而网络技术与ADR结合衍生出的ODR这一电子商务争端解决新机制更是适应了现代商务了网络要求。网上仲裁正是ODR的主要方式之一。

在美国和其他主要的欧盟国家,互联网上的诉讼外争端解决机制早已成为经济组织体系的一部分,并迅速延及电子商务领域,出现了一批在线争端解决系统。网上仲裁由于其经济性和实用性,越来越受到经济组织和学者们的青睐,这一新型的仲裁形式正在实践中得到迅速的推广。网上仲裁形式是对传统仲裁形式的一次重大革新。网上仲裁,它是指仲裁程序的全部或主要环节,包括仲裁协议的提交、开庭审理、提供证据、作出仲裁裁决等,在互联网上进行的国际商事仲裁。

网上仲裁它是通过网络这一虚拟的空间范围进行的仲裁,所以与传统的仲裁有着许多方面的差别,网上仲裁,需要解决一些突破传统仲裁概念的重要问题,主要有书面形式、电子证据、电子签名、仲裁地空缺等,本文主要探讨关于网上仲裁电子签名的法律问题。

各国电子签名立法的现状

在传统的交易过程中,为了保证交易安全,交易中的文件一般都要由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以便能够确认签名人的身份,并保证签字或者盖章人认可文件的内容。当交易通过电子的形式进行时,传统的手写签字和盖章无法进行,必须依靠技术手段替代。这种在电子文件中识别交易人身份,保证交易安全的电子技术手段,就是电子签名。随着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迅猛发展,电子签名的应用范围愈加广泛。为了规范电子签名活动,消除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发展过程中的法律障碍,有关国际组织、许多国家和地区相继制定了电子签名法或电子商务法。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也分别于1996年和2001年制定了《电子商务示范法》和《电子签名示范法》,为各国的电子签名立法提供指导。

电子签名的定义

广义的电子签名

广义的电子签名,是指包括各种电子手段的电子签名。这种定义规定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电子签名就具有与传统签名同等的法律效力,而不限制达到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应该采用的技术。典型的广义电子签名概念如《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签名示范法》中所作的定义。采用广义概念的还有美国《统一电子交易法》,澳大利亚《电子交易草案》和新西兰等国的电子签名法。广义电子签名是以对传统签名的功能分析与承认为基础的,它外延广阔为新技术的发展留下了宽阔的空间,但是由于其标准与形式多种多样,容易导致技术上的混乱。更重要的是许多签名手段缺乏安全保障,从而使其实用性不强。

狭义的电子签名

狭义的电子签名,是以一定的电子签名技术为特定手段的签名,通常指数字签名,它是以非对称加密方法产生的数字签名。该定义只明确采用某种特定技术的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对采用其他技术的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未做规定。其特点是只有信息发送者才能生成,别人无法伪造,生成的该数字串同时也是对发送者发送的信息的真实性的证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签名统一规则草案》采用这种定义。狭义的电子签名以特定的技术作为有效签名手段,以保障签名的安全性,这种方法采用统一的技术与标准,容易规范商务活动中的签名。它所使用的技术要比广义电子签名所使用的技术更确定、更加趋于成熟,其适用范围要比广义电子签名广泛一些。

折衷式的电子签名

折衷式的电子签名即强化电子签名,又称安全电子签名或者增强电子签名,是指经过一定的安全应用程序,能够达到传统签名的等价功能的电子签名方式,其具体形式是开放型的,任何能够达到同一效果的技术方式,都可以囊括在内。该概念着重强调电子签名的效果,而在其具体实现方式上尽量泛化,以包括各种技术手段,从而在数字签名之外为其它能够达到同一功能的技术方式留下了空间。这种定义承认所有安全电子签名都具有与手写签名同等效力,同时以目前国际上比较公认的成熟技术为基础,推荐一定的安全条件和标准。在时间方面,折衷式电子签名概念出现得最晚,是随着科技的发展而最新发展起来的签名方式。

从外延上来比较,广义电子签名概念是包括折衷式电子签名的,而折衷式电子签名概念是把狭义电子签名概念容纳之中的。折衷式电子签名概念在广义电子签名概念的基础上增加了对电子签名安全性的要求,而狭义电子签名与折衷式电子签名的区别在于所肯定的技术范围不同:狭义电子签名以列举式的方法指定某种技术为有效电子签名手段;而折衷式的电子签名则概括地提出安全签名的基本标准。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浅论网上仲裁中的电子签名问题”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69764.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