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电视互联网三网融合将彻底改变传媒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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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蓝皮书指出,2010年新年伊始,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决议,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会议指出,广电企业可以正式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和部分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业务;电信企业也可以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传输。
会议同时提出推进三网融合的阶段性目标:1、2010年至2012年重点开展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试点,探索形成保障三网融合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2、2013年至2015年,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全面实现三网融合发展,普及应用融合业务,基本形成适度竞争的网络产业格局,基本建立适应三网融合的体制机制和职责清晰、协调顺畅、决策科学、管理高效的新型监管体系。
新的三网融合方案广电和电信基本上处于平等地位,不存在谁有利的问题,都可以进入对方的地盘。之前各方消息均传广电可以做电信增值业务;电信可以做IPTV,但不能做播控平台,即与既有的格局保持不变。不过电信企业和广电系企业的实力还是很大差距,广电企业更多是地方性企业,规模上不及电信企业,而且管理上之前更多是行政行为,而非单纯的企业行为,恐在实际竞争中属于劣势。有学者认为,未来三网融合领域可能出现寡头垄断的现象,可能会带来的将是同质化竞争,进而影响消费者的利益和产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制约三网融合的关键问题还是体制与部门利益。如主导权的争执,广电市场化改革问题、部门市场资源垄断问题等。
从国外的经验和我国目前三网融合的现状看,当务之急是建立统一的监管机构和落实双向进入的政策,决策机构在制定政策的时候务必要考虑到广电和电信产业的属性差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以市场机制推进三网融合,政府的责任在于消除或减少阻力,营造一个有利于三网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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