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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网络为通讯的电子商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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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犯罪】以网络为通讯的电子商务犯罪

信息网络发展日趋普及化,以往网络为单向的资讯传递,诸如企业架设网提供近期公司讯息公告,由客户上网浏资料,后期网络出现许多互动模式,诸电子邮件、MSN即时通讯软件等。这沟通模式促进了电子商务的演变,但将现实上的传统犯罪向网络世界转型。

类犯罪多以电脑网络作为通讯工具进犯罪,表明此类犯罪行为主体对电脑络具备基础认知,以网络作为吸引被人或沟通客户的媒介。由于此类犯罪主对于网络的使用程度以及技术水平较, 成为电子商务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

1.1电子商务诈骗

电子商务发展共有几个历程,最早从企业对企业的商务行为,到企业对客户或客户对企业的商业互动,最后到客户对客户问(C2C)交易活动,而这三种电子商务模式在当今商务活动频繁的时刻仍然彼此形成交互。目前电子商务面临的最大问题及阻碍就是电子商务诈骗泛滥,并且透过商务的模式产生出两大类型的犯罪:拍卖网站诈骗、网站信用卡盗刷。

1.1.1拍卖网站诈骗

拍卖网站上的客户可利用搜寻引擎以拍卖帐号、编号或关键字等寻找欲购买的商品,并利用查看相关说明及产品照片进行购买。淘宝等拍卖网站客户多以搜寻便宜商品为前提,较容易成为诈骗被害对象。

犯罪行为主体先以虚假资料申请帐号,并将信用评价增高,从而提高搜寻率及吸引客户浏览,或锁定较高评价的拍卖帐号,进行破解密码或寄发假造拍卖网站的电子邮件佯装密码更新,骗取密码从而作为继续诈骗其他被害人的工具。然后,行为人从其他网站或其他拍卖网页中下载高单价商品图片,以极低价格刊登销售要约邀请,积极完成网络交易,骗取对方汇款交易电话或电子邮件,吸引被害人上网订购。一般拍卖网站完成网络交易后会有几种交易结算方式,例如,当面交易、货到付款、先付款后送货,大部分是以帐号高评价来取信被害人汇款。为了避免日后遭到追查,行为人所使用的电子邮件、行动电话及汇款帐户均为假造资料。

由于犯罪人多利用虚假资料进行网络诈骗,侦查人员必须针对电子网络帐户进行追查并分析出真实上网地点,由管辖地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1.1.2信用卡盗刷

行为人利用破解信用卡号原理所撰写成的信用卡产生器软体,通过网络商铺进行审核。由于目前网络在线刷卡均需填写信用卡卡号、有效日期或加注信用卡背面银行验识码作为认可消费,行为认为取得完整个人1言息,多采取盗窃一般商店的信用卡签帐单存根,利用所取得的信用卡资料进行网络信用卡盗刷。行为人通常利用网吧等公共场昕E网进行盗刷,所盗刷网站多为高单价商品或者是虚拟消费积点,然后再将这些商品或虚拟积点以网络拍卖方式打折转卖。

盗刷成功后,多数犯罪人为了避免案发风险,通常与快递公司约定当面决速收取货物,然后通过决递公司交付买家。在盗刷之后至货品收取之前,如果发卡银行或信用卡持卡人发现遭到盗刷,主动通报商家时,商家会主动将货物追回,犯罪者无法获取利益,则其将会重新进行盗刷。

此类犯罪行为人大多不会临时起意,事前都有缜密计划,防止遭到公安追查。

目前国内网络商铺对于信用卡的安全审核尚未形成统一的规范,犯罪行为主体进行网络商店盗刷后,盗刷金额均南各发卡银行吸收,加上每次盗刷数额入帐已经超过一个月,公安部门丧失追查时机,难以在第一时间破案。侦查此类电子商务犯罪,除了分析犯罪者上网地点的习惯外,必须进行网络监控,利用犯罪者在网吧盗刷时进行抓捕。

1.2非法网络销售

现实世界所发生的走私、赃物或销售违禁物品、假冒商品的行为,同样能够利用电子商务的形式实施犯罪。

1.2.1销售假冒、违禁药品

毒品及管制药品的贩卖需要有特殊的销售渠道,且贩卖对象、场所多半同定,通过电子商务的形式进行销售假冒、违禁药品,销售渠道难以查证,已经成为贩卖毒品、销售假药、劣药的一种新的形式。

犯罪者为了对抗侦查,上网大多利用网吧等公共场所,通常会使用特殊的网络语言进行销售。具体联系则使用电子邮件、MSN或者QQ通讯软件,成交后则将款项汇入帐户。最后交货则选择以当面交易将这些毒品或假药、劣药直接通过快递公司物流至购买者。犯罪认为了对抗侦查,在电子商务环节全部使用假造资料进行注册等,由于电子商务交易的隐匿性、便利性,实际上已经成为贩毒者、销售假药劣药者的销售渠道。

1.2.2网络销赃

传统窃盗犯罪均将所窃得的赃物利用特殊销赃渠道,例如,窃得汽车后将其解体,取得零件后转售给特定收赃的汽车维修站或二手市场,或者窃得手机转卖给熟悉的手机商店等。南于上述传统的销赃方式风险较大,必将逐渐退出犯罪的主要形式。电子商务造就了新类的销赃渠道。

行为人利用网吧等公共场所上网刊登广大吸引买主,假借所售物品原本属于自己使用,因即将购买新的商品,想要转卖。由于赃物开价很低,不知情的第三人认为购买到便宜物品,而遭致可能涉及购买赃物的风险。由于行为人完全采取委托快递公司上门送货的方式,销赃人难以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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