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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标围标挂靠行为的整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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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张学成”负责编辑,主要解答【招投标】串标围标挂靠行为的整治措施 打破潜规则,根除挂靠、围标、串标行为的关键在于制度的创新,做到防在先,管控严密,执行有力,令行禁止。要从根本上预防和解决这个问题,需......本文有2248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6分钟。

【招投标】串标围标挂靠行为的整治措施

打破潜规则,根除挂靠、围标、串标行为的关键在于制度的创新,做到防在先,管控严密,执行有力,令行禁止。要从根本上预防和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从多方面综合治理。

健全招投标法规体系

在贯彻落实国家已经出台的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同时,加快地方性法规建设,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和有关配套政策,以明确招投标活动的有关制度和程序,规范各方活动参与人的行为,特别是约束招标人在自由选择招标代理公司的权力,削弱或减少招标人在编制资格预审和招标文件、评标、定标过程中的自由裁量空间。尤其要研究制定围标、串标、挂靠、转包行为的具体认定标准,并将其列入招标文件废标条款中。比如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列出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及利润的价格构成部分或全部雷同的;又如不同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基本雷同的;再如开标前已有反映,开标后发现各投标人的报价等与反映情况吻合的;再如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雷同的。这些情形的都按废标处理。

建立企业诚信管理体系

针对招标投标环节中易产生串通投标行为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操作规程以及监管标准,并将行业监管信息和社会评价、举报投诉等信息相结合,建立招投标基础信息库和企业诚信管理体系,统一并公开监督评价标准和奖惩办法,联合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采取行政、社会经济、法律等综合措施,对优秀的诚信施工企业给予一定的表扬和奖励,对失信和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曝光或予以行政、经济制裁,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使其在无形资产上声名狼藉,在对外融资和银行信用担保领域受到一定的限制,从而加大其失信成本。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并追究刑事责任,真正建立信息通报、案件会商制度。用市场手段加大违约失信的成本和惩戒力度,建立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严厉打击违规担保、借用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创新招标评标管理体系

参照《菲迪克条款》,创新招投标办法,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施工招标项目中,全面推行最低价中标办法,并采取如下措施,确保最低价中标办法的全面推行。一是实行招标工程预算控制价。将编制单位编制的工程预算价适当调整,作为投标最高限价予以公布;二是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设计图纸、现场条件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等,科学地编制工程量清单,并禁止有暂定材料品牌、暂定价格或留有其他报价缺口的条款。通过明细化,以清单方式进行招标,实现真实、公开、透明;三是评标委员会评审咨询。每次随机抽取数名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报价最低的前三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咨询、论证。特别是对明显低于工程预算控制价的投标报价进行认真审核,对不可靠的低价措施予以询问、纠正;四是实行项目投入承诺制。中标后要求法定代表人亲自签订施工合同和承诺书,确保人员、设备到位,确保价低质高;五是完善风险保险机制。实行投标承包风险包干制度、低价风险保证担保制度、推行合同管理和工程质量保险、工程合同履约保函和工程款支付保函等制度。比如预算造价1000万元的工程,700万元中标,就要把300万元打入银行作担保,如果谁采取低价中标,自己不做而是转包给另一方,或是出现变更设计增加投资、现场签证随意扩大工程量的问题,就扣担保金;六是严格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时严格核对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保证金出票单位、投标文件印章以及项目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证书的单位名称都必须完全一致。对投标人授权代表及项目组成员身份核查,重点核查其一年期以上的劳动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如劳动合同聘用单位或养老保险的缴费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则审查不予通过,在项目开标时是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必须与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到开标现场,在对拟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之前必须通知拟任项目经理参加招标人的答辩;七是规范投标保证金结转和工程款拨付方式,明确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银行账户结转,禁止现金交付,并禁止直接向个人拨付工程款,项目业主的建设资金只能拨付给中标人基本账户或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地银行开设且留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印鉴的企业法人账户。

完善全程跟踪监管体系

为了全面防止围标串标行为的发生,必须在四个方面突出抓好建设工程招投标全程跟踪监管。一抓源头,扩大竞争的充分性。对—般工程项目不需要资格预审的,要充分利用公告媒体的威力,让尽可能多的单位参加投标;对复杂的工程、需要进行资格预审的,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资格预审条件。投标竞争越充分,串标围标成本越高,成功几率越小。只要投标人数量多到让串通投标者徒劳的程度,那些想搞“猫腻”者自然望而却步。二抓监督,建立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联防机制。串标围标现象与招投标监管力度有直接关系,必须加大串标围标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公安、工商、行业主管部门联合查处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对串标围标行为,有必查,查必究,让串标围标者对违法行为付出高昂的代价,从而对这条高压线望而生畏。三抓技术,提高招标技术和管理水平。针对可能存在的串标围标行为,树立防串标、反串标意识,精心组织每一个招标环节,通过招标文件的制定,评标办法的设置,投标报名的审查,开标、评标的组织层层设防,不给串标行为留下可乘之机。四抓后续,明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招投标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通过对中标后的工程进行审核、评议、纠错、追究,使侥幸过关者在中标后的跟踪管理中原形毕露,从而信誉扫地,被清出市场并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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