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法律法规知识 > 正文

禁止设立外资企业的条件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桂千林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桂千林”负责编辑,主要解答禁止设立外资企业的条件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1.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应当能够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申请设立合营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本文有390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禁止设立外资企业的条件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1.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应当能够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申请设立合营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有损中国国家主权的;

违反中国法律的;

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

造成环境污染的;

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显属不公平,损害合营一方权益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1.举办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应当符合国家的发展政策和产业政策,遵守国家关于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

2.申请设立合作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有损中国国家主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危及中国国家安全的;

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的;

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产业政策的其他情形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九条。

外资企业

1.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能够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国家鼓励外资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从事新产品开发,实现产品升级换代,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的外资企业;

2.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有损中国国家主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危及中国国家安全的;

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

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

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五条。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禁止设立外资企业的条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66132.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