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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废标与无效标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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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王五清”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废标】关注废标与无效标系列 无可奈何“标”无效 编者按 我们上期关注了废标,对于废标的概念、产生原因、带来的后果和应该如何在以后的政府采购工作中减少废标情况的发生都有了大......本文有1954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5分钟。

【废标】关注废标与无效标系列

无可奈何“标”无效

编者按 我们上期关注了废标,对于废标的概念、产生原因、带来的后果和应该如何在以后的政府采购工作中减少废标情况的发生都有了大致的了解。本期我们将继续我们的系列追踪,关注目光集中在无效标上。虽然无效标在法律上也有明确的条款规定,但具体工作中表现形式比较丰富,在此不能像废标一样做特别清晰的归纳,只能更侧重于废标和无效标二者的区别和联系来认识无效标。希望经过这两期的关注,能为大家区分开废标和无效标,能减少类似“流标”等不规范称谓的使用,肃清思想,纠正错误的认识,这样我们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自《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正式实施以来,不少供应商都拿起了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在本案例中,申诉人正确理解和运用了《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及《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使其投诉成功,切实地保障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政府采购正常的市场秩序。

投诉案例

投诉供应商A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月7日参加某家医院电梯更新改造工程的招标投标,并以人民币71.4万元中标,中标金额包含电梯的采购价和安装设备价。但A公司认为其所含内容仅为电梯设备报价,于是便在次日向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采购代理机构于1月18日发函拒绝其请求,同时告知A公司在接到函的14天内双方须签订合同,逾期则认为自动放弃中标权,其投标押金也将不予退回。A公司不服上述异议处理结果,遂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招标争议处理。

分歧焦点

不难看出,在本案例中,A公司与招标机构在押金是否该退的问题上各执一词,其问题的关键就在于A公司所投递标书是否包含招标文件中所要求报价的安装设备部分,依招标文件规定,是否应该视为“无效标”。

针对在招标过程中的一些情况,A公司提出以下几条不同的意见,具体如下:首先,在关于招标文件是否包含设备安装清单方面,A公司认为所领的投标文件中无设备安装工程清单及说明,况且总表中也没有明确标示每一项目文件有几张,故无法准确清点所领文件有无遗漏。在开标前,A公司不知该次招标中含有设备安装工程。其次,在关于履行合同方面,由于投标文件欠缺设备安装标单,开标后,如招标机构宣布由A公司中标,那么依据《合同法》的规定,A公司的投标应属新要约,双方应依据合同履行合同责任。第三,在关于押金方面,A公司的投标文件欠缺设备安装标单,即使在开标时及时发现,也应认为投标人的标书无效,招标机构应退还其押金。

针对A公司提出的申诉,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了自己不同的意见,具体如下:首先,在关于招标文件是否包括设备安装清单方面,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招标文件共制作12份,无论是厂商亲自索取的6份,邮寄的4份或是剩下的2份,均含有设备安装工程清单及说明。此外,还有三家投标文件,均含有设备安装标单。A公司称其未领有设备安装清单及说明,采购代理机构无法接受此种说法。其次,在关于履行合同方面,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主持人曾问四家投标厂商有无意见及疑问,四家厂商均表示没有异议,才当场开标。A公司投标文件中确实没有设备安装工程标单,但主持人认为本次招标是总价决标,故当场判定A公司投标有效,且因金额最低,由其中标。尔后,主持人曾问A公司在场人员,中标金额那么低,是否设备安装项目未包含在内,可A公司人员表示不清楚。第三,在关于押金方面,A公司逾期未签约,因而没收其押金。

案情分析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二、四款规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此外,本次招标文件要求“各参加厂家应将本次设备采购和安装项目的标函、标单、证明文件及所需的各种表格用钢笔或签字笔逐项填写清楚,并签名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经查实,A公司所投标书仅含设备采购标单,并无设备安装标单。因此,根据上述规定,本次A公司所投标书应视为无效标,且自始至终应确定为无效标,然而采购代理机构在审标过程中没有将其标书宣布无效,反而以最低标而宣告中标,此种做法欠妥。本案例中,A公司既为无效标,其所缴押金,按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应无息退还。

案例启示

在实际的招标过程中,往往会由于某些工作人员的粗心大意,漏掉一些关键的资料,知道时已经为时已晚,一切都已经在进行中了。在本案例中,招投标双方都存在着这样的问题。本次招标中,一开始A公司由于自己疏忽,给自己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然而,随后的事件进展却是耐人寻味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明知A公司所投标不含设备安装费用时,仍然视为合格并使其中标,抱着一丝侥幸心理,认为A公司会赔本来完成合同,这个错就在采购代理机构了。但是,依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这个标从一开始就应该是属于一个无效标。所以,最终结果是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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