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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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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工程监理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工程监理招投标的特点和管理工作有许多环节,但现阶段的监理招投标方法基本套用施工招标的办法,只是改动了评分的比例,内容明显格式化,并没有根据建设监理与建设施工角色上的区别,制定出符合监理特点的评标办法,且还没有形成一整套完善的管理体系和规范化的工作流程,就目前的监理招投标办法而言,主要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建设主管和监督部门存在的问题

监理招投标制度有待完善

国家目前还没有一个规范化的监理招标法规,有的只是简单套用施工招投标的方法,缺乏对监理工作的行业特点和监理招标特殊性的考虑。

建设主管部门应严格执法

建设主管部门作为工程监理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管理部门,应秉公执法,但实际工作中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指导和服务不够,通常习惯以审批代替监管。

2、项目业主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进行监理招标的工程大多为国有资金项目,招标人一般为各级政府或国有企业,有些仅仅是法律意义上的业主,而不是真正的投资主体,所以有的招标人不是从维护国家利益和项目利益出发,而是利用不合法、不合理的方式进行招标和定标,使招标失去了真正的意义和作用,给监理企业带来损失。项目业主在组织招投标活动中,其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方面:招标人过早委托监理单位,使后面的招标流于形式;有的工程施工图没有完成,就开始进行施工监理招标,用模糊的情况一次定死监理费,损害投标人的利益;招标人私下委托好监理单位,甚至已经进场监理一段时间才开始招投标;招标人没有依法上报主管部门批准,擅自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给监理单位串通招标提供了便利条件;招标人千方百计压低监理费,有的招标人在开标前要求投标单位递交实际监理收费的优惠承诺,签订私下协议,从而达到压低监理费用的目的;有的业主在招标过程中确定的监理服务费限价或标底很低,投标人进行核算后发现几乎没有利润,故放弃了投标,但业主在施工后期以各种理由增加监理费,这样对招标期间的其他投标人非常不公平。

3、招标代理公司存在的问题

招标代理公司业务素质

招标代理单位作为业主招标的全权代表,其素质和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监理招标工作的成败和项目实施管理的质量。由于历史原因,某些招标代理公司起家和某些监理公司相似,为了在激烈竞争中得到代理项目,迎合业主的要求很普遍。有些招标代理行为不规范,业务素质不高,对所招标的项目工程难度、技术特点、管理状况和重点等认识不到位,因而编制的招标文件针对性差,招标重点和特点不够明确,放之所有项目而皆可,没有使监理招投标的价值得到真正体现。

招标代理公司管理不严,招标行为不严谨

在招标行为方面,招标代理公司管理不严,招标行为不严谨,存在一些不规范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资格预审时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流于形式。有些招标对投标人资格预审的审查不够认真仔细,没有深入调查核实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和真实业绩情况;二是监理工程的招标评标办法中规定,由招标人根据对监理单位的考察情况和资信评估情况打分,但投标人信誉考察评分透明度低,缺少公信力;三是总监理工程师面试流于形式,经常在实际评标时,面试题目是由招标人事先出好,这样做不仅为暗箱操作提供了便利,而且无法对总监理工程师工作能力做出真正考核;四是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在招标过程中,对投标人的相关原件和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严格审查。

评标办法不尽合理

评标办法是监理招标文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明显区别于施工招标。监理工作要求提供高智能技术密集型服务,监理能力的考核占主导地位,因此,评标办法如何围绕监理招标的要求进行制定,成为决定能否优选监理单位的关键因素。然而,监理招标评标办法大多雷同,各项分值所占比例几乎相同,评标办法针对性不强,没有突出招标项目的特点;评标标准不公正、不科学,带有倾向性、随意性,且评标过程不公开,不当场宣布评标结果,这就在定标前给业主与监理单位谈判压价留有了空间。

4、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

监理单位作为投标竞争者,处于劣势地位,为了获得监理项目,投标书里一切都要响应业主招标文件的要求,有时也采取种种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监理市场,主要表现在:买卖资质。一些不是甲级资质或经营范围不够的监理单位,他们私下和业主运作,找条件完备的监理单位投标;陪标。某些地方监理企业陪标现象严重,运作一个监理项目请另几家陪标,相互陪标现象严重;由于监理投标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资格、业绩在评标中占的分值较大,因此一些监理公司会将总监和监理工程师的业绩互相串联;监理单位与招标代理公司串通,将本公司的长处纳入评标标准;有的监理单位为了达到中标的目的,向招标人请客送礼,事先和招标人达成私下协议,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欺骗评委。

以上不规范行为,直接影响了其他的潜在合格投标人的中标机会,违反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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