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法律法规知识 > 正文

对全面预防和遏制挂靠围标串标现象的几点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王亚玲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王亚玲”负责编辑,主要解答【招投标】对全面预防和遏制挂靠围标串标现象的几点建议 预防和遏制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不仅仅需要在招投标过程这一个环节上采取有效措施,更需要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业主、招投标代......本文有1478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4分钟。

【招投标】对全面预防和遏制挂靠围标串标现象的几点建议

预防和遏制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不仅仅需要在招投标过程这一个环节上采取有效措施,更需要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业主、招投标代理机构在标前、标中、标后的各个环节上齐抓共管,共同努力。

从实践来看,笔者认为招标前期及后期的监管尤为重要,前期没管好,招投标过程就会变成走过场,无法起到招标的应有效果;标后缺少监管,工程项目随意变更,施工企业任意转包分包,那么,招投标过程就是多此一举,已失去其原有的价值。因此,应形成这样一个联合监管机制:招投标交易管理部门着重于招投标环节的监督管理,即在探索、创新招投标管理机制,制定招投标交易管理制度、规范招投标交易行为、完善招投标操作行为等方面采取措施,来预防和遏制挂靠、围标、串标等现象在中发生;而其他各行政主管部门应强化招标前后环节的监督管理体制。只有齐心合力,抓好各个环节,才有可能在破解这一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老大难问题上取得较好的效果。

因此建议:

1、加强招标前的管理

建立对业主行为的监督制度。监督业主有无对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将工程肢解发包等行为;监督业主在开标前是否与某个投标企业有密切接触,有无透露标底等行为。

项目审批部门在对某些应急工程的审批中要严格把关。一些业主为了规避公开招标,把一般工程当应急工程来申报,还有些业主有意拖延时间,等待申请为应急工程,以便“依法”想给谁做就给谁做。因此,项目审批部门在项目审批中要严格限制邀请招标的方式。

从严管理招标代理机构,严肃查处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过程中应遵循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精心编制招标文件,严格依法在代理范围内办事。但现状却不容乐观,一些招标代理机构对个别招标人的不正当利益要求不抵制,有违规倾向性不纠正等情况,甚至还为招标人违规操作提供种种便利、出谋献策等,严重妨碍了招标投标活动的公正性。行业管理部门作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定行政执法部门,在履行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管职责的同时,应善于“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地洞察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不良行为,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坚决严肃查处。

2、加强招投标过程管理

招投标管理机构继续完善招投标制度体系,以促进招投标事业的健康发展。

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监管,大力培育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招标代理机构。

建立政府部门间的协调机制。负责与招投标管理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使其真正发挥监督与管理的作用。

在招投标过程中,监督部门、交易中心、业主、公正处、代理机构各方真正做到严格执行潜在投标人保密制度,根除投标人间围标、串标的可能性。

加大查处力度要从多方面入手,分析挂靠、围标串标可能的情形和手段,一经发现有挂靠、围标串标线索,要组织力量认真查处。

3、加强招标后的管理

强化建设工程项目标后施工的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中标单位全面履行承诺和合同,制定相关的建设工程施工监督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加大查处力度,对发现的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建立“不良记录”公示制度和清出市场制度。对投标人出现围标、串标、陪标、违法分包、转包、虚报工程造价、偷工减料及行贿等行为的,一经发现,一律记录存档,并按规定通报给有关部门并向社会公示。施工单位施工中出现非法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中标主体项目,计划工期进度无故延误或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拒不履行投标承诺及合约职责与义务的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建设单位会同县建设、招投标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成其限期清场,退出施工现场,对严重违规违约的施工单位,应视情节,给予经济和法律等处理。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对全面预防和遏制挂靠围标串标现象的几点”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64726.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